依法行政是铁规矩,不是墙上挂的风景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文件特别规定了适用范围,而被告不遵守该法规规定,违法适用了就是对公民的关心照顾?这么明显的严重违法行政行为倒得到了法院保护,守法公民却诉讼无效!
——如果可以随意的把一个非常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判定是对公民的关心照顾,那权力将成了某些人公器私用的“保护伞”!
当一个案件或事情本身就没有道理却反而讲出道理时,那就一定是在诡辩,而这个所谓的“关心照顾”的道理也一定经不起推敲。文件特别规定只能在交通部原直属企业适用,而法院裁判被告违法跨行业适用了是对工业部非金属行业职工的“关心照顾”......
——这样“荒谬绝伦”的裁定,将给中国法制造成极坏影响,将导致更多裁判者效仿,这样伤害的是整个社会对司法的信任,严重损害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如果这样裁判的理由确实充足,那么法律依据和底线又在哪里?这样的裁判是否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叙永人民法院 @泸州中院 @四川高院 你们是否考虑到社会民意真实的反映和判断?
别让本案“关心照顾”绑架了法律! 别让关心照顾掩盖了违法事实的真相! 别底估了社会民意真实的反映和判断力!老百姓不是傻子,人民群众也不是瞎子。
——谁在拙劣的表演,观众一眼就能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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