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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成都万科金色领域租售中心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物业性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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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大堂的所有权,应该属于业主。万科金色领域租售中心违规改造大堂结构,属于违法。违规改造,未经许可,占用业主的公共区域,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改为经营性用房。住宅禁商!!!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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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青羊区城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7月6日回复,内容见3楼。
请相关部门严查,物业中心的产权证明。https://img.mala.cn/forum/202007/01/235407k5b5wzb96wwb2r2k.jpg 235407rbsbclt9ecsp9bp9.jpg https://img.mala.cn/forum/202007/01/235411q03l3452kkz29td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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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7月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青羊区建交局
发表于 2020-7-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接到您反映“成都万科金色领域租售中心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物业性质”的问题,蔡桥执法中队于7月4日12:00左右安排带班执法队员共3名人员联系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小区1号门在进行改造前已向小区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反映更改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执法中队已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通道、楼梯、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之规定,要求小区物业尽快恢复用房使用性质。下一步,执法中队将督促物业尽快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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