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必须为扶贫和城乡非扶贫大病慢性病实行“医保兜底保障” 如今农村有些扶贫和城乡有些非扶贫大病慢性病,因不需长期每天住院,但必需每天用药和定时或不定时的到专科医院去门诊开药,在医学实践中能够改善症状、改善生存质量、延长寿命的各种大病和各种终身慢性病,住院报销剩余的和门诊不能报销的医药费用超出了个人甚至是全家的总收入,个人或家庭生活确实是苦不堪言。为了不让这些病人自生自灭,必须为这些病人实行“医保兜底保障”。否则,这些病人就只能自生自灭了! 比如四川省蓬安县有一24岁的扶贫病人郑秀丽,因先天性癫痫病,先后到全国各地癫痫专科医院去都难控制病情,后来终于在成都市武侯军盛癫痫专科医院控制病情,平均每月控制病情的门诊购药费用为1200多元,每年还要住几次医院,多则一萬多元,少则几仟元,而且到成都去住院,回蓬安的报销比例只有10%左右。比如2019年8月2日入住成都市武侯军盛癫痫医院,8月5日出院,共计花费5883.21元,蓬安县医疗保障局只给报销了602元。 更为不幸的是,她父亲郑建全于2016年5月因癌症病逝时还欠有巨债难还。如今患严重腰间盘突出症的母亲为了防止她患病时被摔倒,她们母女俩只能形影不离,她和母亲及姐姐一家三人的“扶贫兜底保障”收入不足她一个人的门诊医药费支出,一家三人的生活和偿还债务的来源全部依靠她姐姐一个人的努力奋斗,街道党委和帮扶人平时对她们家的特殊具体实际困难所给予的关怀和帮扶,她们一家三人对此深表感谢,但是由于她郑秀丽一个人的门诊医药费支出,和外地专科医院住院报销剩余的医药费支出,仍是属于债台越筑越高的家庭,除了实行“医保兜底保障”外,还有什么办法能让她们这样的家庭走出困境呢?! 我今要特别说明的是,特别是一些一家三代同时或连续多人伤残加大病和重大慢性病,或者是一些一家三代同时或连续多人大病和重大慢性病,这样的家庭虽然为数不多,但无论是农村扶贫户,还是城乡非扶贫户的门诊医药费支出,和外地专科医院住院报销剩余的医药费支出,都确实需要实行“医保兜底保障”。否则,这些病人就只能是自生自灭了! 综上所述:有些大病、重大慢性病,只有实行了“医保兜底保障”,才能不再至于留下更多的妻儿老小或夫儿老小的特殊家庭。为此,特建议凡是不需长期每天住院,但必需每天用药和定时或不定时的到专科医院去门诊开药,在医学实践中能够改善症状、改善生存质量、延长寿命的各种大病和各种终身慢性病,都应实行“医保兜底保障”。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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