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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怀疑南充市人社局未按文件实施城乡居保转企保,自我解读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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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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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南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7-4所发布文件:

一、“我”满足转移条件么?

     凡在我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的人员,在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前,均可申请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的同等待遇。已领取居保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手续。

二、转移后,“我”的缴费年限怎么计算呢?

居保转移到职保后,参保时间以初次参加居保时间确定,我县居保启动时间是2009年,因此,居保转职保后,最早参保时间为2009年1月。办理转移接续后,参保人员还需每年续保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若年龄已达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缴费年限达15年(其中2011年7月以前参加居保的人员,按照职保缴费标准逐年足额缴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若属退役军人,军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现在问题

我1965年12月出生,2010年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转入职保。转入当年50岁。 每年都按时缴费,2016,2017,2018,2019,2020一共五年,今年12月份满55岁,按照文件内容,今年应该可以办理一次性缴费至15年。打电话县人社局告知缴费时间不足,

1. 请问我上述文件解读是否有误?

2. 如果不足,那我应该何年何月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3. 何年何月开始享受社保?

烦请根据当前政策告知准确时间

@南充市社保局

南部县社保文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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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回复一下  @南充市社保局@南部社保

发表于 2020-7-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还真不好说

 楼主| 发表于 2020-7-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久不愈i 发表于 2020-7-2 20:36
这事儿还真不好说

怎么不好说

发表于 2020-7-7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200707_18342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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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及时回复!上述答复时间(2020年12月)与之前南部县社保局电话告知时间相差一年。 之前电话告知说转入当年(2016年)不计算在5年之内(即使当然已经满50岁),需从2017年开始计算。希望你们能够以上述答复文件内容为准@南部社保

发表于 2020-7-1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xiaolishan 发表于 2020-7-12 22:58
感谢及时回复!上述答复时间(2020年12月)与之前南部县社保局电话告知时间相差一年。 之前电话告知说转 ...

仔细看了下你贴的政策,发现你娃真是个杠精,政策都明明白白写清楚了:到了退休年龄,逐年缴费5年,不足可以补缴。

简单来说,两种情况:1、满了50岁就开始逐年缴费,你满了55周岁就可以申请补缴,从55周岁+1个月开始领取退休金。2、你满了50岁还没开始逐年缴费,譬如52岁才开始逐年缴费的,那就要57岁+1月领取待遇

 楼主| 发表于 2020-8-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亲自去了社保局一趟。 明确告知他们不看你们给出的盖章文件。 并告知:转移当年(2016年)不能计算在内(即使女性已经满50岁)。需要2017,2018,2019,2020,2021年五年延长缴费后才能一次性趸交。
希望你们官方答复一致。省得群众白跑,而且不一致的官方答复也会降低群众对你们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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