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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又出怪事了!敬请蓬安县委、政府、住建局等各位领导关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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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0-6-2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又出怪事了!敬请蓬安县委、政府、住建局等各位领导关注小区业主写的这一封公开信


   
蓬安县委、县政府、蓬安县住建局以及相关相关职能部门各位领导:


     你们好!




    1、2020年6月19日,蓬安县建设局回复“经核实,“紫苑˙枫丹白露”小区开发企业重庆紫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蓬安分公司于2012年5月已向蓬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缴纳易地人防费,办理了《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因此,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不属于人防车位。在小区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十二条第1点约定:在物业规划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架空层、停车场(库)、商业中心、会所以及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等未明确约定属共有部分的构筑物及设施其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分,并收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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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请问,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的人防工程易地在何处修建的呢?是否满足小区人员规模防空避难标准?盼明示!
  
     人防工程不在小区地下室,难道防空避难时我们小区上万人还要满大街跑去其他地方避难吗?


      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的开发商出具给广大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共用部位包括人防地下室,那么请问我们的共用人防地下室现在又在哪里呢?
    如果没有人防地下室,则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对我们广大业主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广大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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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蓬安县住建局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地下室属于开发商产权,那依据合同,请明确我们小区内的共用人防地下室在地下室那个区域哪个位置?
     既然小区可以修建地下车库,为何还要易地修建地下人防?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符合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2、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业主约2000户左右,人口上万人,平均公摊面积20平米左右,共计公摊面积达4万平方左右,这是小区业主共同出钱购买了的,请问“在物业规划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架空层、停车场(库)、商业中心、会所以及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等未明确约定属共有部分的构筑物及设施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所说,公摊面积按国家规范计算标准。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的公摊面积有4万平方左右吗?如没有,我们业主出的钱是否应如实退还给广大业主,并承担欺诈违约金及退款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关于小区广告收入、相关非开发商产权收入,费用公示问题以及费用归属问题。这么多年来,蓬安紫苑枫丹白露小区的物业和开发商为什么一直不向广大业主公开和公布收支账目?


      4、小区地面绿化带改建停车场拒绝缴费。改用小区绿化性质,小区业主有保留要求恢复绿化、美化环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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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2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防工程不在小区地下室,难道防空避难时我们小区上万人还要满大街跑去其他地方避难吗?”四哥说到我们心坎上了,必须点赞

发表于 2020-6-2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等某主管部门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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