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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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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镇邹家场社区四组李秀成收到该社区居民委员会告知函。告知内容为“1、请你户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7日内自行搬出违法占用、搭建的构建物内所有物品(动产),并向我社区完成该租赁房屋的腾退、移交工作。若你户在该期限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则我社区有权对你户实施帮助搬迁并拆除你户违法占用、搭建的全部构建筑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2、本函一经张贴于你户违法占用、搭建处即为送达,你户拒绝签收行为不影响本函送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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