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街4号院众业主要求罢免洁美街4号院电瓶车棚负责人袁某理由:
1、利用小区停车位,损害群众利益私自牟利
本小区停车位都是业主用本人车辆行驶证登记排队至少等了2年以上按顺序进小区停,每月车位费80元。袁某在没有任何机动车辆的前提下,小区改造完毕即刻得到车位,转手出租给4个环卫作业车,每车收费60元。众多业主就此事多次向家委会李主任反应,要求收回车位或停放作业车所得归小区所有,均以各种理由(例如要过年了,大家和气生财,年后再谈)拖延至今尚未得到处理。
2、占用公共应急通道
袁某长期占用车棚出口通道,摆放桌子、板凳、盆栽、热水瓶,给小区造成巨大安全隐患。与袁某本人沟通让她把东西收好,她说不是她坐的,哪个坐的去找哪个收。此事也和家委会李主任多次反应,至今尚未得到处理。我想请问袁某,那些板凳是不是你的?既然你要把板凳放在外面供大家休息,那你有没有责任督促其他人有拿有放?如果其他人没有放回原处,你作为电瓶车棚责任人和物品主人,有没有责任和义务把自己东西收好?
3、私自外租小区停车棚
小区电瓶车棚按道理只能允许本小区住户电瓶车自行车包月停放。袁某不光在没有征求小区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接收外来人员车辆,更把车棚内部分地方出租给外来人员当仓库堆放货物。
4、玩忽职守,家委会包庇
袁某一人承包下整个电瓶车棚24小时的门卫工作,但长期以来经常性不在岗,早上出门买菜可以理解,经常下午旷工打麻将这又是什么操作?给家委会李主任反应,李主任说她也需要娱乐,而且请了其他人帮忙看守。现在上班时间休闲娱乐都这么光明正大了吗?所谓的其他人,难道还可以是他未成年孙子孙女?家委会遇到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多找一个守门人确保大家财产安全?
5、服务态度恶劣,家委会成员同流合污
袁某上班期间和其女、孙子,多次因邻里口角主动动手殴打小区业主(有人证物证,可随时对峙)。冲突发生后,家委会处理不积极不公平不公正不诚信。为袒护施暴者(袁某,其女,其孙),家委会副主任魏某某对被殴打人进行了长达8小时的洗脑和欺骗。被打者听从魏某某调解口头同意私下赔偿并签署了和解书后,袁某、其女及魏某某集体改口称从未提出过赔偿。是什么驱使魏某某联合施暴者做出这种让人作呕的事,原因不言而喻。
由于以上理由,我们这种长期受到安全威胁、忍受恶劣服务态度又投诉无门的小区业主,无奈之下网上求助。请相关领导核实调查,罢免守车棚者袁某,整顿家委会不良工作作风。谢谢!
=====================
编辑备注:万年场街道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29日回复,内容见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