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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求省纪委对阆中市七里街道办的乱作为、假作为、不作为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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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2017年夏天因平顶屋面开裂渗水严重,我挺着怀有6个月身孕的身子坚难的来到我市七里街道,找到党工委书记李国杰汇报家里房屋渗水一事,恳求他同意我在楼顶搭建遮雨棚止漏,李书记对我的合理诉求表示同意(有录音)。2018年4月3O日,我家借钱买好材料并和工人口头约定一天做完,多安排工人数量。2018年5月1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我大堰社区干部监委主任王强骂骂咧咧跑到我家(事后才知他本在村委会旁小店打麻将,受社区党支部书记指派),暴跳如雷,满嘴秽言秽语,全然不顾工人生命危险,强行从楼下拉扯正站楼上边缘用麻绳吊拉材料的工人王小兵、丁友成,差点致两名工人从楼上摔下来,又用脚踩踏材料,我怀抱只有六个月的婴儿制止他,没想到王强用手紧紧箍着我手腕,至我手腕瘀肿一周,我质问王强“大堰社区平顶屋面家家都己搭建遮雨棚,而我在去年也向街道汇报同意,我们农户房屋漏水搭建遮雨棚只为生活好一点你凭什么管”?王强回答说“老子今天偏偏就不允许你家搭怎么了”。至到下午五点半左右,王强终于打电话叫来了两名穿着便装的人,其中一位便装人对王强说,“车子坏了才修好,我马上叫几拾人来把他家撤了"。我从他们的对话中判定应该是七里街道办的“城管″,我丈夫立刻打110报警,警察来后,我立即将情况告诉了警察,警察见“城管"并没采取什么行动就离开了,两名“城管"见警察走后也和王強无趣离开。一场别有用心的“闹剧"就这样结束了。工人在楼顶见他们走后又开始干活,晚上八点,为完成最后两分钟的活,工人李发兴在棚顶边缘踩空坠亡。王强以耍泼的方式有预谋的成功的阻止了三个小时的“黄金时间",为我家最终至工人死亡埋下了伏笔。当晚,七里街道办干部为维稳,强行威胁死者家属将死者拉回老家。第二天又伙同派出所社区干部恐吓我家,逼迫我家砸锅卖铁借高利贷满足死者家属捉出上百万的赔偿金,而我家搭棚买材料的钱都是借的,丈夫每月领几拾块钱低保过日子的人,我们家哪来钱赔偿,丈夫也责问七里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如果没你们的阻工,工人会死吗?真正该赔钱的人是你们政府和社区,但街道和社区干部麻木不仁的嘴脸令我家一次次寒心。死者家属也不敢面对强大的官员,只会天天逼我家要钱,在我丈夫的同学以及远在福建的兄妹们的好心捐赠下,终于才给死者三万三的前期安葬费。又在一个月内借了十万的高利贷和死者家属签订了三年内再支付佘款16万7。而我家在17年底借了二十万开的移动营业厅也因此事的发生导致关门血本无归。接二连三的打击致我有多次轻身的想法,丈夫也多次提出离婚的想法,我知道丈夫想离婚的动机,在多沟通的情况下我觉的我们应该相信党,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
事后这两年里,我们多次向七里街道党工委提出,第一,我们家在征的七里街道党工委的同意下搭建。第二,大堰社区从村头到村尾平顶屋都己搭建的事实下。我家为止漏,为了两个娃儿不遭风吹雨打,为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社区干部为啥强行暴力阻工三个小时?你们目的何在,各种事实和逻辑非常清晰明了,没有社区强行暴力非法阻工就不会延长工作时间,就不会导致工人的最后死亡。大堰社区干部是由七里街道党工委任命和管理的,七里街道办就该追究大堰社区干部的违纪违法责任和承担我家不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损失。可街道办为不承担责任包庇社区干部,在2020年6月5日公然编造事实和理由以信访答复给我。
1:为混视觉捏造“城管"给我家发送违建整改通知书被我夫妇拒签的谎言以此来证明“城管"到场后的程序合法性。用社区干部有监管责任就想转移社区干部采取暴力,非法阻工的恶劣违纪违规行为。“党纪严于国法",有权必有责,有责不敢担当,七里街道办对失责不追究,不依据事实,不严格依规依纪,不严格程序要求,不严格把握政策,随意、随性以“合法"地方文件为借口行不法之事,侵占我家正当权益,至我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致我家债台高筑,一夜返贫而不顾。
2:大堰社区书记胥小丽,监委主任王强明知我家房屋漏水无法居住的情况下,明知我去找过七里街道党工委书记同意的情况下,无视群众生活生产困难,我家自己想办法过好一点,你们却反其道而行之,采取暴力强权打压,你们的目的和用心何在?我家多次向七里街道控诉王强胥小丽渎职,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允许群众过上好的生活,但七里街道干部相互推萎变为纵容包庇大堰社区干部,形成黑恶保护伞。
3:中央多次强调:“共产党干部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共产党干部的奋斗目标。始终为人民不懈努力,实现早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能难题”。而我家仅仅为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农村山沟里的平顶屋面上搭建一个遮雨棚,(附件一是我家房屋的位置)我社区党干部人为制造了这起死亡,人为制造了灾难,人为致我家吃不起饭,两个幼小孩子无能力抚养的悲惨局面。致我家今日惨壮的几个党员干部们,你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哪里?你们的担当在哪里?你们的初心和使命又在哪里?你们公然敢弄虚作假,敢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对抗,把人民群众当敌人,至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后快。
请求省纪委领导们还我家一个迟到的公平正义!



控诉人:王洋家住阆中七里街道大堰社区6组26号电话1577586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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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金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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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
关于辖区居民王洋网络反映相关事项的
情 况 说 明
各位网友:
近期,我辖区居民王洋实名在网上发帖反映相关情况,我办事处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事实情况
2017年6月中旬,大堰社区6组居民王洋夫妇找到七里街道负责人,反映自家住房漏雨,要求在二楼楼顶搭建阳光棚遮雨。街道负责人答复若情况属实按程序审批,并会安排街道城管办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此后,街道城管办与大堰社区负责人一起到王洋家中查看房屋渗水情况,现场告知王洋“大堰社区属于城市规划区,房屋搭建必须由户主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加具意见,再由街道城管办报市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至今,王洋户从未提供任何书面申请。
2018年5月1日下午,街道城管办接到“王洋户违规在其自家房屋楼顶搭建钢架棚”的举报后,街道“两违”巡查中队人员和大堰社区监委会主任王强前去核实处置。经现场核实,王洋户未取得相应许可,违规在自家二楼顶层搭建钢架棚。依据相关规定,街道“两违”巡查中队工作人员现场向王洋夫妇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王洋夫妇现场拒绝。在王强制止该户违建行为时,王洋夫妇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后报警,七里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了调解,也要求王洋户按规定停止搭建。
当天下午,待施工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带后,社区干部、街道“两违”巡查中队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离开现场。见工作人员离开,王洋户又擅自组织工人继续违规搭建钢架棚。当晚八时左右,其雇佣的工人李某兴在施工过程中不幸坠楼身亡。
事故发生后,街道办组建事故处理小组,联合七里派出所协助王洋户处理善后事宜。经调解,2018年6月5日,王洋户与李某兴家属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书:雇主王洋夫妇赔偿李某兴家属人民币30万元。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依据阆中市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执法机制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堰社区监委会主任王强为该社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故其制止王洋户未经批准的搭建钢架棚行为,是依据政策要求履行属地违法搭建监管职责。
因王洋户不停劝阻,擅自组织工人搭建钢架棚,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洋户与李某兴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故王洋夫妇多次信访要求七里街道办和大堰社区承担其雇佣李某兴搭建钢架棚导致李某兴死亡的赔偿金和其他损失的诉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对此,七里街道办也书面告知王洋户: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关于王洋户反映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街道办建议其据实向社区或民政部门提供佐证材料,以便获取困难救助。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和监督。
                          
七里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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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09: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干部为彰显他们是有权利的官,不分清红皂白,不分是非曲直,不管群众死活,为彰显他们的权利,不顾所有群众都己搭建的事实,厚颜无耻长时间非法阻工是酿成此次重故的重要起因。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0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柴静主持人在《维权》中说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用来争取的话,“权利"就只能是一张纸!

发表于 2020-6-15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不作为、不履职的机关干部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可以以此召开社区会议,罢免不为老百姓办事的干部,更换政府领导班子

发表于 2020-6-15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农村老百姓想日子过得好点不可以吗?试问政府部门中央一直在说关心老百姓的疾苦请问村干部是政府部门谁给的权利

发表于 2020-6-15 1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干部,应为业主,把好关,事事已业主为中心,此事社区干部付主要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了这两年,也没想明白,难道基层的这些渣渣官员从不学习党的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20-6-16 1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王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20-6-1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子金 发表于 2020-6-16 16:03
根据我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王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推卸责任,适用法律条款不当作出[2020]20号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书实属乱作为。根据我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王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06: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子金 发表于 2020-6-16 23:19
推卸责任,适用法律条款不当作出[2020]20号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书实属乱作为。根据我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

一群怎么也叫不醒正在装睡的官老爷,国之悲,民之悲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0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里街道干部认为工人的死和社区干部到场的打、砸、骂、杀没直接因果关系,我很鄙视你们,国家哪部法律规定群众为生活所需在农家屋顶搭建遮雨棚违法了?你们所谓的“监管责任”可以采取所有暴力违法行为吗?

发表于 2020-6-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老百姓是这样难,支持!

发表于 2020-6-1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2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8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干部胥小丽王强本该在乡村里为人民服务,但你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暴力非法制造了工人的最终死亡,街道办事处为不承担责任,包屁纵容,集体造假装睡,滥用职权,强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表于 2020-6-18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干部胥小丽王强本该在乡村里为人民服务,但你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暴力非法制造了工人的最终死亡,街道办事处为不承担责任,包屁纵容,集体造假装睡,滥用职权,强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表于 2020-6-18 21: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中再三陈述全街道全村平顶屋面都搭建了遮雨棚,说明此搭建方便群众的生活,政府难道不支持群众方便过的好点?楼主所所反映死了人这一人命关天的事,难道沒有人在用权力寻租的嫌疑?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支持楼主维权!

发表于 2020-6-20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后七里派出所和机关和人员骗我处理好后事后,我们再给予内部处理,于是我听他们的话,作好了善后工作作出赔偿金额

发表于 2020-6-20 14: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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