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0年郫都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郫教函【2020】18号)规定,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有以下两种方式:
申请方式一:若申请人办理了居住积分且居住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则申请人只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申请方式二:若申请人未办理居住积分或居住积分未达标,则申请人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⑶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明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中社保和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截止时间是2021年5月1日。
若今年不符合政策,建议您在户籍地或民办学校就读一年,同时按要求准备资料,明年5月向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文教部门申请入学。
若您想在郫都区的民办学校就读,可于6月21日-6月22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然后进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窗口选择合适的民办学校报名。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向郫都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28-87931589、87930359)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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