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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买保险也能被抓,让我惊掉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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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也能被抓,让我惊掉了下巴


唐山水  老唐有态度  



大家都知道,如今我们是法制社会,可能一不留神就涉嫌违法。但是我做梦也不会想到,买保险也会涉嫌违法,简直让我惊掉下巴。



事情是这样的:南京人李女士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经过精心研究,她首先在网络上精心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询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如果找到了存在较大延误可能的航班,她就会使用不同身份购买机票并大量投保。如果航班不会延误,她会在飞机起飞之前把票退掉,以便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她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过这种方式,李女士在近四年内共获得保险理赔金近300万元。

目前,李女士已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刑事拘留。但是我认为,李女士晚上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规矩,被别人钻空子就掀桌子,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保险公司为了谋利,设置航班延误险,就应该考虑到天气等各种情况可能导致航班延误的概率,然后计算出赔率。如果为了让更多人购买该险种而设置了较高的赔率,那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赚了钱就理所当然,赔了钱就掀桌子告人诈骗,这是耍流氓,因为合同和规则都是你自己拟定的好不好?

诈骗类犯罪的行为链条上有个关键一环:受害人因陷入认识错误并进而处分财产,延误险赔不赔说到底还是你保险公司说了算。有人认为借用20张身份证大面积购买机票并退票900次就属于虚构事实,请问民航管理规定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买了机票不可以退?

李女士的亲戚也是真实的人,不存在虚构;保险费及时足额支付,不存在欺诈;买完票坐不坐飞机属于个人自有,别人无权干涉;极端天气导致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她无力干预;以上四点谁能说她违法?人家凭智力挣钱,有什么可指责的?

此案从构成要件来看,第一没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第二没有故意编造事故原因或夸大事故损失,第三没有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第四没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那么何以能构成保险诈骗罪?一直以来,像我们身边这种店大欺客的现象屡见不鲜。除了保险业,在银行、房地产、汽车等行业屡见不鲜。

比如在银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件:30年前,凌先生根据银行告示办理了“存期累进优化储蓄”业务,据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但期满后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4.85元。

跟银行签订的正规协议,如今银行居然不认账。要知道在上世纪90年代,工人的工作不过一百出头,存了大半年的工资到现在,只相当于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凌先生实在气不过,把这家银行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银行支付凌先生20164.93元,凌先生无奈,只好自认倒霉。

银行不讲理的例子太多了,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体会。于是有人调侃:银行耍流氓,老百姓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果是老百姓欠银行的钱你试试,分分钟钟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还有房地产公司,有多少霸王条款?开发商利用这些,赚了多少昧心钱?最后大多还是不了了之,只能是业主买单。

不仅仅是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百年学府也一样。去年,河南一高考生今年以536分成绩投档提前批北大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一切条件都符合,没想到北大以该贫困生跟不上学习为由竟然三次退档。当时我也写了好几篇文章,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北大最终补录这位贫困生。

其实,像李女士这样利用规则赚钱的例子并不少。2009年初,金乡县鱼山镇五名装卸工人见到大蒜便宜,合资买入七百多吨大蒜,当时价格仅为每公斤2角4分,以每公斤5元6角出货,他们立刻变身百万富翁。 暴富的传奇吸引着更多的人投入炒蒜的队伍。如今,这股炒蒜风也延伸到了网络,11月28日,在“淘宝网”上,有人兜售大蒜,一个山东苍山的“大蒜头”已索价7元。这些抄蒜的投资者们被称为“炒蒜团”

和炒蒜团类似的,还有“炒房团”,包括去年炒猪肉,年后炒口罩,最近炒口罩,诞生了多少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都把他们定罪吗?显然不妥。

针对此案,著名律师邓学平认为,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奇思妙想,鼓励人们赚钱致富。有些赚钱的方法可能很新奇,甚至可能不合理,但不合理不等于违法,更不等于犯罪。总有一些人,在刑事执法时存在泛道德主义倾向,总想把他们认为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关进刑法的笼子里面。如果总是把刑法挺在社会治理的前面,如果刑法的手总是在微观经济活动中到处乱伸,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缺乏活力的,社会治理的成本也一定是非常高昂的。

我倒是认为,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应该感谢李女士才对。李女士的行为,可以促进航空公司的航班尽量不延迟,不给李女士这样的人机会。保险公司应该感谢李女士找到了他们的漏洞,以后关于航班延误险的条例,可以补充修改,进一步完善,为何报警抓人呢?

常言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所有人都应该有规则意识。如果都不讲规则,整个社会就要乱套,付出的成本也会非常昂贵会比300万多得多。

2006年,南京曾经发生了“彭宇案”,影响巨大,“扶不扶”倒地的老人,至今尚存争议。希望李女士这个案子当地能妥善处理,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守规则,不然,整个社会就要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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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没虚构事实、没使用假证件、不能控制天气、按航空公司的规矩合理利用规则,何罪之有?保险公司输打赢要,玩自己的规则都可以掀桌子,再次以铁一般的事实说明国内一些保险公司根本不能信任。

发表于 2020-6-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禁止即可为
妲己(匿名发布)
妲己(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6-11 21:08
尼玛用大数据分析后买彩票中奖了要不要抓?
研究上市公司年报后买股票赚钱了要不要抓??
补习培训班老师猜中了高考题要不要抓???
本质上是双方博弈,一方赌飞机晚点,一方赌飞机不晚点,
用老百姓的话说愿赌服输,用经济学家的话说叫按规则办事。
你规则有漏洞是你自己应付的代价。有点契约精神好不好?

发表于 2020-6-12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规矩,被别人钻空子就掀桌子,吃相实在太难看了。"这个说得好!
发表于 2020-6-12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是可以,保险公司很欢迎,你越买的多他越高兴。关键是你要去理赔,这事就大了,哪有吃了的让人家吐出来的?

发表于 2020-6-1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对于保险我一直不感冒,买的时候呵得你团团转,你是他亲爹,真要有点事情理赔的时候,你就是跑断腿,是他孙子了

发表于 2020-6-1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知道法为谁服务了吧!

发表于 2020-6-1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仔细的关注过后续新闻的话,就不会这样说了。
主观恶意骗保,同时多次冒用他人身份。在她的电脑上面,有许多其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说不定就是你们泄露的信息。

发表于 2020-6-1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z11112222 发表于 2020-6-12 09:51
如果你们仔细的关注过后续新闻的话,就不会这样说了。
主观恶意骗保,同时多次冒用他人身份。在她的电脑上 ...

我认为她用谁的身份买保险并不重要,因为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保险只能由被保险人购买,其他人购买就是违法,现实是大量的保单是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的。构成诈骗罪的关键有没有?1、是否控制了天气?2、是否控制了航班晚点?3、是否使用了虚假的保险购买凭证?

发表于 2020-6-12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是运用了规则漏洞,这样的'聪明人”各种场合都有,保险公司应该吸取教训。

发表于 2020-6-12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治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区别就是存在道德绑架法律。

发表于 2020-6-13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保险公司自己开设的飞机延误险,旅客买了险,你凭什么动用司法力量来抓人?你觉得设这个险赚不了钱,你就撤销这个险种好了。
后来又有网上消息说犯罪嫌疑人是伪造证据骗保险,问题是你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前,是会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核和认定的,你自己的责任在哪里呢?
发表于 2020-6-1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是为了赚钱,他们赔钱了当然耍赖了。房地产公司也是一样,都是吃相难看。

发表于 2020-6-14 23: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6-14 2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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