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缘由: 资阳市雁江区放高利贷人(张剑)捏造2013年黄健峰向其借款8万元的事实,并用往年(已清零)的借条作证据,到雁江区法院起诉黄健峰,骗得判决后又申请到了强制执行,此犯打破了放高利贷者惯用的暴力催收模式,搞虚假诉讼钻法律空子,借用法律的武器(申请强制执行)达到诈骗成功的目的。2017年受害人(黄健峰)向法院出示新证据(张剑和吴家志亲笔写给黄健峰的收条以证明前帐已清),因此,本案的再审程序得以启动,再审庭上,放高利贷者慌做一团,张剑在庭上就大声埋怨律师陈法庄:你说案子没事?怎么又翻出来审了?此时的陈法庄有恃无恐,运筹帷幄,一副未来先知的模样。果然王颖法官主审的(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下来后,把刑事诈骗案定为了民事纠纷案。 王颖改变性质判决的原因应该是涉嫌勾结原告律师陈法庄。事实与理由如下: 1、陈法庄当庭用不明来历的明细清单继续做伪证,上面没有我任何签字,只有陈法庄钢笔写的七个大字:黄健峰借款证据。王颖不质疑就盲目采信并纳入庭审资料; 2、再审庭上王颖居然默许陈法庄当庭穿法袍。 3、陈法庄在庭审中,亮出一沓现金就自由出入法庭,王颖一直持纵容状态。 4、陈法庄只是律师,却有驾驭法官的能力,在再审庭上大声对王颖说;被告没钱了,不用再审。王颖立即行动响应并匆匆结案。 5、陈法庄说借条上写的2012年其实应该是2013年写的,不信可鉴定,王颖明知道没有比对样材鉴定机构是不会受理的,但为了帮助关系户逃避法律制裁,王颖抛弃强有力的证据 ,强迫黄健峰去做无聊的“我就是我的证明”。然后以鉴定机构不受理为由,巧妙地将虚假诉讼犯罪事实化为乌有。 综上所述: 以上事实不但证明王颖与陈法庄关系非同一般,的确不能排除勾结之嫌,而且还证明王颖职业道德彻底沦丧,是一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渎职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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