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法院法官何泽光在审(2013)雁江民初字第1626号案时,办关系案,人情案,黑心案,他雷厉风行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了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法律程序。使本案的实际受害人黄敏的生效法律文书成为无法执行的“白条”,由于黄敏不服不断用事实举报控‘告,此案被撤销再审后便产生了(2013)雁江民再字第1626号判决书。该案主审法官王颖审案技能我是亲眼目睹,在法庭上,她随意走动,时而晃晃头,时而扭腰,没有一点以身作则的法官形象。无视伪证据,无视伪证言,对矛盾重重的供词不质疑,法庭上她对不法份子采取全包容态度。对揭穿虚假诉讼的铁证不采信。判案避重就轻,以点概面,指鹿为马,故意再次制造冤案。再审判决后,冤民黄敏到法院接待室向何平主任反映王颖审案情况,正巧被路过此地的她听到了,于是立马冲进屋来,对黄敏破口大骂,同时冲向黄敏大打出手,何主任和蒋庭长立马把她拉开,阻止了她的野蛮行为。当时蒋庭长还怀着孩子,挺着一个大肚子,见百姓有难,不顾个人及肚中孩子的安危挡在黄敏前面,用力推开王颖,再加上何主任用力拉住王颖,这样生拉硬拽,才使黄敏逃脱一顿狠揍。由此感慨:雁江区法院有何主任和蒋庭长是雁江区百姓之福。有王颖这样霸道的法官存在,是雁江区法院的之大不幸!她是良民的克星!是制造冤案的能手!
我是王颖法官对冤民黄敏专横跋扈的目击证人也是冤民黄敏的代理人何洪基。我的电话:18783255281。
全程见证人: 何洪基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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