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至遂宁线客运班车从2020年4月1日起实际经营车主已由原来的黎万江、甘国兵变更为冉燕、唐洪明,且实际经营车辆也由原来的7辆车减少为现在的5辆车经营,另外2辆车与冉燕、唐洪明无任何关系。 实际经营车主及经营的车辆数发生变更后,我们在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富临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变更手续,并且在手续变更后就不断向遂宁富临公司及其所属的客运站提出:具体如下: 一、遂宁富临公司不顾我实际经营的车辆数,执意按7辆车的标准扣收我相关费用,严重不合规。详见下表。 遂宁富临公司扣费明细表: 复班的3辆客车4月份的营收票款为:34560元,不算给公司的规费以及经营车辆直接成本(油费、过路费、工资等),单单客运站的收费14600元,就占了营收票款的42.2% 。 二、2020年4月期间,已复班的车辆未在城南客运站应班,遂宁富临公司照样收取我7辆车的费用4760元。 因疫情原因,旅客出行量少,我经营的上述客车在2020年4月期间就没有在遂宁富临公司所属的城南客运站应班,城南客运站也未在2020年4月期间销售过遂宁至大英的客车票,但遂宁富临公司照样按7辆车的标准向我收取费用4760元,属实不合规。 三、安检费收取不合规。 上述5辆客车中有3辆车(川J33078、川J25589、川J25536)挂靠在大英县通达公司,另2辆车挂靠在遂宁富临公司船山分公司,车辆每日首次例检是在大英县客运中心站和城北客运站完成,未在城南客运站进行例检,但遂宁富临公司执意在城南客运站扣收7辆车的例检费1050元(150元/辆×7辆=1050元),属实不合规。 四、消防费收取不合规。 在遂宁富临公司出具的《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便函》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消防费10元/月/车,共70元”,我本人查找了客运站收费的相关文件,未看到有“消防费”的收费项目,固消防费的收取不合规。 以上事实佐证依据: 1、《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参营公司应收结算单》 2、《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便函》 3、2019年6月12日《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船山分公司关于遂宁至大英等线咱收费调整的请示》 综上所述,请上级领导予以核查纠正。 举报人: 唐洪明 举报人电话:138825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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