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下旬,下八庙镇垃圾清运点搬至下八庙镇“凤凰广场”东北角,清运垃圾时间凌晨4点30左右至凌晨5点20左右,清运周期2-3天不等(五月以来平均2天一次清运,周六、周日不清运)。清运过程中垃圾转车时,汽车发动机、机械手臂、垃圾箱起吊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首先,普及一下“噪音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相关知识:
下图为2020年5月20日凌晨5:14垃圾进行一次整套清运动作时产生的音量分贝(测量点距音源大约70米)
结合相关概念及分贝图,从噪音级来讲“:①Ⅰ级(30~59dB):可以忍受,但已有不舒适感,达到40dB时开始困扰睡眠。②Ⅱ级(60~89dB):对植物性神经系统的干扰增加,听话困难,”分贝大多数区间已经超过50分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垃圾转运最低噪音44分贝,同时这是参照城市区域的标准,按照乡镇具体情况,夜间本来就安静,垃圾转运的产生的噪音已经远远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下图中:红色为垃圾清运噪音源、蓝色为居民楼(楼层从3楼道7楼不等)、黄色为中学、青色为凤凰山、棕色为广场台子(汽车无法上去)、其余灰色部分为停车场、广场出入口、通道等。
凤凰广场周围居民在广场散步、交流时常讨论、交流过垃圾清运时间选择、噪音问题,不仅成年人会被噪音吵醒,而且小孩子也会被吵醒。不少居民反映家中念书的小孩凌晨经常被垃圾转运噪音吵醒,白天上课心不在焉、注意力下降。
数据、事实已经明了凌晨4点30至5点20垃圾转运,汽车发动机工作、机械手臂运转、垃圾箱起吊产生大量的噪音,已经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最后三问垃圾清运主体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实施单位!
垃圾清运是否非要定在凌晨?
垃圾清运是否考虑过噪音扰民问题?
垃圾清运是否考虑过以人为本?
假设下八庙镇没有凤凰广场、韩坡垭停车场、晏家湾停车场、车站坝、街头停车场,垃圾清运就不能进行了么?
人居环境整治,人民群众既是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者,也是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受益者,随着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条件、环境要求也有更高的要求。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应设身处地的,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考虑一下群众呼声。
希望得到官方回复的时候不要提“谢谢关心环境工作”、“将开会研究讨论”、“将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等格式化的套话,用行动践行是么是“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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