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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交通肇事死亡应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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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肇事而导致他人死亡,死亡者的家属在悲痛过后都会去追究相应的赔偿金,在这时候肇事者跟保险公司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的责任。而因对方交通肇事而死亡的家属,在事故后的赔偿金是哪些也令人好奇。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死亡应得哪些赔偿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由此可知,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普遍以户籍为准,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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