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务必增强“四个意识”,找准在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职责定位,把专项纪律检查作为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聚焦纪律作风,强化执纪监督,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首先要提高站位、强化监督。纪检部门要主动介入到脱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无死角地做好监视工作。着力发现脱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典型问题。对于每一项扶贫措施,要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保障脱贫措施与脱贫资金能落到实处,让脱贫这件好事办好。 二要加强问责,精准执纪。要坚决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该严查的绝不手软,做到早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该严处的绝不留情,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营造廉洁奉公、为民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重心,继续以专项纪律监督为抓手,深化、规范、提升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以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及时跟踪提醒,通过现场指明、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搪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依照党政纪规定,从严从快从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营造廉洁干事创业、廉政脱贫摘帽的良好环境。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面对基层纷繁复杂的情况,纪检部门要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定期梳理汇总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得懈怠,要把心思、功夫用到工作和干事创业上,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廉洁从政标准不严等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实干的态度营造浓厚氛围,以攻坚克难抓推进、雷厉风行抓落实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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