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8月19日认购由成都棠湖华府公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坐落于成都市双流区警校路二段669号的棠湖华府公园项目的公寓一套。并于2019年9月14日签了格式购房合同,事后,本人发现该公司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和欺骗消费者的说辞,向销售顾问及房地产开发商沟通无果,故希望有关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介入调查并勒令整改,并要求该公司退还本人所交购房款350000元。 1、该公司所卖房源土地性质明明是办公性质,用途明明是办公用房,但销售人员却在售卖过程中,通过宣传资料及样板间的展示大肆向消费者宣传该房屋是公寓,让购房人产生误解,在向购房人提供格式购房合同时,对购买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土地用途未进行释明,提示,导致购房人在错误的认识下签订相关合同,一直以为自己买的公寓。 2、涉嫌欺骗消费者,营造假的好环境,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通过介绍别墅项目的环境以及会所,诱导消费者说是可以享受别墅区环境和会所,但实际并不是。 3、涉嫌违规改造,以空白合同让购房人签订了一份改造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明确标注为:用于室内厨房及卫生间改造。交了一笔的烟道,上下水及燃气改造费,是于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的。涉嫌违规改造的违规行为。 4、合同金额与实际收取不一致。合同上注明金额为577428元。实际收取699732元另外以122304元的改造费代替,涉嫌转嫁责任,偷税漏税。 5、查了相关规定,办公房不可用于居住,未经规划变更许可,将办公用房私下改造成公寓,属于违法建设,这种房屋不能改,还叫我们与第三方装修公司签合同,后期如果强拆,遭受风险和受害的都是我们业主。 综合以上几点,该开发商存在严重的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并督促开发商整改,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本人第一次买房,只想在成都安一个家,确被无良开发商欺骗,烦请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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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2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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