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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海口一小区恶犬咬人,被咬者皮开肉绽入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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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国都市报    05-07  16:00


如今,小区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伤人的事件也越来越频发。5月5日,在海口一小区内,就出现一起大狗伤人事件,事发后,城市养犬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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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狗咬伤的业主。


针对此事,记者走访发现,除了个别人遛犬不拴犬绳外,无证养犬现象也较为普遍,有律师对此表示,饲养犬只伤人,犬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大家还是要规范养犬


事件:恶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5月5日上午,位于海口海甸六东路的荣域小区内发生一起大狗伤人事件。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女子左手臂被咬出一个豁口,伤势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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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狗咬伤的业主。


据辖区办案民警王警官介绍,伤人犬只的品种是中华田园犬,犬主杨某和10岁的女儿当时正在小区内遛犬,女儿提出自己牵着犬绳遛一下。这时,中华田园犬看见一只泰迪犬就扑了过来,泰迪犬主人周倩(化名)见状一把将泰迪犬抱在了怀里,而让周倩没想到的是,中华田园犬一口咬住了她的左臂。事发后,周倩被送往医院治疗。


杨某向民警交代,他养的中华田园犬是朋友送给他的一只流浪犬,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


“根据《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杨某饲养的中华田园犬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办不了养犬登记证。事后,我们派出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上门对杨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却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处理伤人的犬只。”王警官说,杨某还是比较明事理的,主动将犬只交给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进行收容处理,并表示会对被咬者的住院治疗费用负责。


如今,小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追人甚至伤人的事件也越来越频发。2018年11月,海口某小区内一5岁小孩被狗追赶良久,幸无受伤。此外,2017年11月,海口市五指山路的一个停车场内,一名放学回到自家小区附近的12岁男孩,突然被一条大狗追咬,造成全身多处受伤,鲜血淋漓。事发后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处理。


近年来,在海口发生的多起因不文明养犬而引发的冲突事件,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走访:无证养犬现象较为普遍


屡见报端的恶狗伤人、追人事件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针对此事,5月6日,记者走访了海口的多个街道发现除了个别人遛犬不拴犬绳以外,无证养犬现象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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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人行道上遛狗的市民。


“遛犬不拴犬绳的现象我们小区时有发生。”家住海口海甸岛国瑞花园的周女士说,小区很多居民养犬,不只有小犬,还有一些大型犬。但个别居民遛犬时就不拴绳,尤其是一些小型犬,出了家门就让犬到处乱跑。之前她就被犬咬到过,虽然不严重,但从那以后,她每次见到犬,都躲得远远的。


在走访中,很多小区的居民都有周女士反映的这种现象,虽然大多数养犬居民都能做到遛犬拴绳,但仍有个别人不舍得约束自己的爱犬。


5月6日中午,记者在怡心一横路一小区外就碰到一位正在遛犬的女子,她手里虽然拿着犬绳,但却没有束缚自己的爱犬。记者上前询问为何不拴犬绳以及会不会觉得危险时,这位女子满不在乎地表示:“我家犬不咬人,它特别听话,其实,我也不是一直任由它‘奔跑’。”说话的同时,这位女子便叫自己的爱犬回到身边系上了犬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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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人行道上遛狗的市民。


此外,记者走访发现,养犬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未给自己的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我给自己养的狗狗打了疫苗,但一直没有办理犬证,没有必要办这个证吧,我身边的朋友很多都没有办证,平时也没有查这事。”在海甸六东路遛狗的市民刘先生说道。


针对此事,记者当天询问了10位犬主,其中有7位犬主表示未给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未办犬证的养犬人达到了七成。


物业:遛犬未拴犬绳,物业经理曾和业主起冲突


针对5月5日上午,在荣域小区内发生的大狗咬人事件,小区居民对此也开始重视起来,正当记者5月6日上午来到荣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此事时,业主丁女士急匆匆地走进办公室反映对门邻居家养的犬只不拴绳,希望物业进行管理。


丁女士说,狗这种动物是必须要遛的,但是也必须要拴绳,让别人安心的同时也给自己少点麻烦,引起纠纷就没必要了。就像这次的狗咬人事件,发生后再管理就晚了。


“针对此次大狗咬人事件,我们物业已经拟定通知,准备告知业主如实上报自己的养犬信息,并按照相关条例规范养狗,对于那些隐瞒不报、谎报的业主,我们将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该物业服务中心张经理说道。


此外,张经理还向记者说,关于小区业主养狗的问题,他们物业早就下发过相关通知,督促业主规范养狗,但他们物业没有执法权,一些业主对物业下发的通知不以为然,俨然我行我素。


“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发现总有几位业主遛犬不拴犬绳,我上前劝导,但养犬业主还嫌我们多管闲事,为此,我不止一次和他们起冲突。”张经理说。


民警:伤人犬只要送犬类收容机构,进行检疫后做出处理


其实,针对市民养犬方面,海口市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在市区内养犬的相关细则,条例中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十一条规定, 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内居民养犬的,应当经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给犬只挂牌等。此外,还必须给犬只束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市民饲养的犬只伤人该怎样处理呢?”记者问。


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王警官称,根据相关法规,饲养犬只伤人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要依法承担责任,养犬人还要立即将伤人犬只送犬类收容机构进行检疫后做出处理。


此外,王警官提醒广大养犬人,市民在城市建成区内养犬,首先要办证,携犬外出要遵守依法文明养犬的规定。如市民发现养犬人不束犬绳的现象或被犬类干扰正常生活的,可以拨打110或12345进行反映。


律师:饲养犬只伤人,犬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供,养犬人越来越多。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亮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侵权责任法》规定,我国对动物造成损害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对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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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16 18:01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总是感觉很痛,养狗养宠物的确可以给个人带来乐趣,但是,狗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谁给它吃的,谁养它,它对谁好,其他的人,全部当做陌生人,狗有天然的地盘意识,只要靠近就会发起攻击,这是非常要命的,此外狗毕竟是畜生,人还有神经发作的时候,畜生什么时候兽性大发,哪个控制得了,哪个晓的?特别是一些烈犬,对于小孩、老年人那种伤害简直就是致命的,而且,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去阻碍社会的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阻碍人家吃狗肉,组织贩狗。人不应该没有爱心,但是如果这种爱建立在对别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基础之上,那么这所谓的爱就是虚伪的。

发表于 2020-5-2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5-16 18:01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总是感觉很痛,养狗养宠物的确可以给个人带来乐趣,但是,狗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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