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康林法官是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他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当审委会讨论本案原告(张剑)捏造2013年借款的事实,他解释成原告是该罚点款的不诚信诉讼,当讨论原告因为虚假诉讼造成2014年雁江区人民法院多份相关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事实时,他认定只是干扰了法院正常审判程序。在审委会上他就是这样维护该院再审法官原审监庭庭长王颖的,对我屡次举报法官王颖在审理再审案中乱作为的事,他总是一“踢”了之。 2019年9月27日,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常务委员会通过:免去了王颖的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但她判的错案 ,不能因为她被免职而同免不纠。王颖的错案有; 1、王颖再审的(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案中原告无凭无据在法庭上指着2012年借条说其实这是2013年借条,法官王颖为庇护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的犯罪分子,用“应该”、“计算”、“视为”把已经履行了还款责任的、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借条判成借款;对已经没有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借条,王颖应当庭驳回,但她却抛开新证据,用支持或不支持来帮助虚假诉讼者逃避法律制裁;王颖在审案过程中,发现本案已涉及高利贷和虚假诉讼,按程序应先移交警方侦查,但她仍用想当然把刑事掩盖成民事;再审中出现的新证据,证明我和吴家志之间的账目已清,他没资格找我要钱,但王颖的判决却又给了吴家志诉讼我还款的权利。(注:法官王颖在审案中直接把张剑和吴家志两人写的与我清账收条,判决为张剑一人与我的清账收条。) 2、王颖主审的(2014)雁江民再字第4号判案,也是张冠李戴,指鹿为马,想当然的判案, 此案在冤民(黄敏)坚持不懈的上访和举报下,4年后终于被(2018)川民再1号判决撤销了,但法院至今仍然没追究该案中的虚假诉讼者们的任何责任。 马康林法官处理错案捂盖子 ,因为他知道王颖再审案件的判决,给吴家志创造了对我进行借贷诉讼的有力条件,所以2019年12月18日和30日他和我通电话时,说他会在档案里有交待,让我有事找法院,相信未来法官会秉公处理,明察秋毫。第二天的12月31日,马康林对我下达了《不予受理告知书》。2020年4月24日马康林又对我下达了《不予受理告知书》,让我去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到公安报案,这样的“踢皮球”我不服,法院有错不纠,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诚信,我将继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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