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金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调查处理这起,油烟污染扰民、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我们是金堂县十里大道顺安街89号,金穗花园一栋的业主。
金堂是一座美丽的花园水城,被誉为东方威尼斯。金堂县被评为 2019年度成都市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中第一名、2019年度成都市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第一名,同时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在全市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被市政府评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县城。金堂县优质的空气质量,给我们小区业主带来了健康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样的健康快乐的生活,被2020年4月17日在居民楼下开业的一家(兄弟大虾)餐馆打破了。餐馆每天夜晚排放大量油烟,造成的污染非常严重。空气中一直弥漫着令人作呕和窒息的油烟味。天热了业主的衣服不敢拿出晾晒,更不敢开窗户通风透气。餐馆的油烟导致老年人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发生。深夜更是充斥着的啤酒瓶声,谈笑声,划拳声……刺耳的噪音,让学生无法正常作息,由于睡眠不足,以至于白天的学习受到极大影响。由于餐馆油烟噪音扰民,一栋的老人、学生、上班族都苦不堪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我们小区是居民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款,是禁止餐饮服务项目的。我们强烈呼吁金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六十三条。依法查处,维护我们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在金堂花园水城这个城市的我们,渴望一个没有油烟噪音污染的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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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金堂县市场监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30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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