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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达州罗江金岸小区-建设局相关部门调解后-开发商罔顾法纪[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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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岸小区开发商向业主非法收取水电气上户费等相关费用16000元(之前有说过2万元),监控费300元。业主对开发商乱收费用及存在的其他相关问题(具体问题,见4月23日调解内容)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信访投诉。

2020年4月23日上午9点30分,罗江政府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金岸小区”(开发商为: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和买房业主关于信访问题主持了调解会,进行了调解后,双方基本达成共识。

调解内容主要包括一下几点:

1. 水电气(“两管三线”)上户的收费问题:

国家政府相关文件(网上均可查)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再收取费用,如开发商收取相关费用,可向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2.买卖合同问题

开发企业应尽快同未签订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未经市房管局网签备案的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

(网上信访回应调解会要求开发企业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程序,业主群说的是5月18日)

3.关于延期交房问题

房管局相关部门将督促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完善各项验收资料,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违约赔付等相关事宜根据买卖合同执行。

4.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问题

该项目确实存在未竣工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事实(经相关部门核实过),房管局相关部门对其发达了 “责令停止”等相关文件通知,并要求立即对违规交房行为进行纠正。

5.专项维修基金:

2013年5月1日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发企业一律不得代收房屋维修资金。(金岸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区(2018)房预售证第11号))

6. 物业费缴纳问题

物业费缴纳起始时间应从房屋竣工验收后,通知接房之日起计算。


但是开发商阳奉阴违,目无法纪,只为收钱:

开发商并没有按照调解达成的共识去执行。不是尽快去完善相关设施争取验收房子,不是马上联系未签合同去签订公正有效的购买合同,不是联系未备案的业主去办理备案......,而是马上继续实施他们的收钱大计。

据业主群了解到:

调解完后当天,开发商为了继续向业主非法收取这些费用,以“大不了把他们告倒了,房子就拖起”等类似的话以威胁耍赖的方式威胁业主交钱;为了继续收钱,调解结束后,开发商以“可以少交费用,交费则接房”(可能还有其他条件)等条件私下同部分业主达成“交易”,并让“私下达成协议”的业主以“费用可以协商,优惠;早日交钱,开发商才早日有钱完善相关设施,才能早日接房”等言论来蛊惑教唆更多业主为了早日交房而向开发商妥协,开发商想通过这样“收买”的方式,一个一个地瓦解坚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业主群体。为了继续收钱,开发商通知业主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2点对费用问题进行协商,开发商的法人代表老总唐高也会到。(通过业主群转达通知)

2020年4月27日下午2点,开发商方(唐高并未到)同业主对费问题进行协商,由之前的16000元 降为14000元,业主不愿妥协,并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为了尽可能多的收钱,以部分业主已经缴费为由,继续跟其他业主就费用问题进行讨论。以“优惠”价格让部分迫于想早日接房的业主相继妥协就(交费接房),并且各个“优惠”价格不一(争论越腻害的,费用就少,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没有标准,没有道理,就是交钱就接房。

2020年4月28日,坚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部分业主去区政府和市场管局等部门进行反应开发商阳奉阴违地执行调解内容等相关情况,但是并未引起相关人员重视,以“他们已经在调查”等理由让业主们先回去等消息;

群主甚至称,因为此事,她受到了恐吓,甚至人生安全受到威胁。

(据业主群透露,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三桥社区委员会委员兼书记王晓玲,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三桥社区委员会委员邓春香,罗江镇群利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玉林也参与开发商其中,但是该开发商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中并未查到他们,希望相关部分可以对他们进行调查,是否存在收买官员,或者通过职务获得便利?)


相关部门已经明确说了该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未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子不能交付。开发商为何如此罔顾法纪?是真的有官员是他们的保护伞吗?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看到开发商为了收取费用,如此目无法纪,如此明目张胆的阳奉阴违地执行调解内容,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及时有效监督开发商早日完善设施,验收房子,让未签约网签的业主早日补签合同并网签,早日接房。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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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7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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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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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4月3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通川区当地

发表于 2020-5-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两管三线”是否收费问题
       按照2008年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196号)精神,明确将水、电、气、信号和电视安装费用作为商品房价格成本,文件试行期二年。当前除燃气安装省、市文件有明确规定不再由购房户缴纳外,其他四项均无明文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四川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均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价销售,不得再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等。如开发商收取相关费用,可向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最终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结论为准。
       二、关于延期交房问题
       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了交房时间、违约赔付等相关事宜,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我局相关股室已现场督促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完善各项验收资料,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目前,开发商正在抓紧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准备申报竣工验收。
       三、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问题
       2009年10月1日后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其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高层或电梯房购房业主按建安造价60元/㎡交存;多层购房业主按建安造价40元/㎡交存。2013年5月1日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发企业一律不得代收房屋维修资金,购房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备案前,购房业主可自行到专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如已缴纳,也可前往达州市房屋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查询缴纳情况。
       四、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问题
       经调查并现场核实,该项目确存在未竣工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问题,我局房管所及城建监察大队已于2020年4月22日向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金岸小区项目未竣工即交付使用的整改通知》(通区房发〔2020〕01号)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达市通建停〔2020〕第0006号),要求其纠正违规交房行为。如开发企业仍存在违规收取相关费用和违规交房的问题,你可直接向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五、买卖合同问题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已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可持买卖合同向达州市房产管理局查询是否进行网签备案,合同内容以达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签备案为准。如未签订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未经市房管局网签备案,应尽快同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2020年4月22日,由罗江镇政府主持的“金岸小区”信访问题调解会已要求开发企业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程序。
       六、物业管理费缴纳时间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有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物业费缴纳起始时间通常是从房屋竣工验收后,通知接房之日起计算。
       七、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该项目已在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7-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8-1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18-05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区(2018)房预售证第11号)。目前,我局正督促其完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中。
       八、前期物业入驻问题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住宅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住宅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二)投标人少于3个的;(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应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该项目建筑面积28097.46㎡,所以前期物业可通过建设单位通过协商方式产生。
       九、关于购房发票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应向您开具购房发票,如您未收到,可向售房单位索取。同时,我局也将加大对该行为的监督力度。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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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1)

发表于 2020-4-29 14: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难,维权难的问题是由于利益链太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行困难!政府不重视导致!

 楼主| 发表于 2020-4-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大圣 发表于 2020-4-30 09:00
小编于4月3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通川区当地

非常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20-5-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理政 发表于 2020-5-7 16:12
网民朋友:
       您好!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两管三线”是否收费问题 ...

现在业主遇到的问题不是这些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不是不知道这些费用该谁来承担,而是开发商一直阳奉阴违,罔顾法纪,根本不按照调解的内容去做,并没有积极去完善相关设施,争取早日竣工验收合格, 不是尽快给未签合同未备案的去办理补签合同网签备案等等,,,而是继续向业主收取各种不合法不合规的这些费用,继续在未竣工验收合格就在交房等等,,,以及(据业主群透露,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三桥社区委员会委员兼书记王晓玲,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三桥社区委员会委员邓春香,罗江镇群利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玉林也参与开发商其中,但是该开发商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中并未查到他们,希望相关部分可以对他们进行调查,是否存在收买官员,或者通过职务获得便利?)这些是否是属实,是否存在这些腐败问题。否则,我们现在知道这些问题应该是怎样,可是开发商会执行吗?谁来保护业主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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