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位于五通桥区竹根镇建设街658号,2008年由政府投资修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于2008年4月经乐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办理环评等手续后,由区建设局筹建,承担五通桥区河东片区(含金山镇城区)约2.5万人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769㎡,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生活污水3000吨,采用 “预处理+两级接触氧化+硅藻精土处理设备+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建成。2009年2月投入试运行,同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因污水处理厂已运行十多年,设备严重老化,工艺落后,现有工艺和设备无法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2019年8月经区政府批准,提标改造工程在原厂区内实施,维修更换现有设施设备,采用“集水井+格栅+A/O+MBR+消毒”工艺,改造后日处理生活污水为3000吨。提标改造工程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后,于2019年12月20日开始进场土建施工。
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建和2019年提标改造都办理了立项、环评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提标改造在原厂内实施,只是对设备、工艺进行更换和升级,没有扩大生产规模,也没有新增空气污染源。4月22日上午和下午,区环境监测站分两次对污水处理厂厂界敏感点气体开展了监测,结果均未检出恶臭气体(氨、硫化氢)。
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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