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
蓬安德仁医院,蓬卫医罚字【2020】1号,《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未按照规定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警告;罚款:1.03(万元),2020/4/3。
蓬安博爱医院,蓬卫医罚字【2020】2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罚款:0.42(万元),2020/4/5。
蓬安德惠商贸有限公司,蓬卫公罚字【2020】1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警告;罚款:1(万元),2020/3/31。 来源:蓬安门户网、蓬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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