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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批驳宜宾翠屏区法院经不起《婚姻法》检验,涉嫌枉法裁定案,被诉至宜宾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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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0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21 08: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铲除了这种故意枉法裁决,绝对对弱势群体来讲,是法律上的大收获!

发表于 2020-4-21 10: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铲除了这样的枉法裁判,人民群众方能在法院获得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20-4-2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枉法裁判,实乃是可忍,孰不可忍!
老百姓多年来受够了!

发表于 2020-4-22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故意错裁,不知道害了多少没有背景的平头百姓啊!

发表于 2020-4-22 16: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22 18: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用《婚姻法》和《法官法》对故意适用法律错误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婚姻法》和《法官法》之尊严!

发表于 2020-4-23 0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的查办,对司法公正无疑意义远大!

发表于 2020-4-23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用《法官法》震慑故意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判,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0-4-23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畏《法官法》而不是叫你去藐视《法官法》!

发表于 2020-4-23 1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举《法官法》,杜绝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20-4-23 14: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臣伏《法官法》,精准适用法律,你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

发表于 2020-4-23 15: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事审判的,都精准适用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绝对不会发生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20-4-2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注起走

发表于 2020-4-2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被查
2020年04月23日 11:15:08
来源:新京报



162人参与7评论


新京报快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吕洪民简历
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长级);201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发表于 2020-4-2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发表于 2020-4-24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维权!

发表于 2020-4-24 0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势群体只有高悬《法官法》,方才能震慑一切枉法裁判者!

发表于 2020-4-24 09: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悬《法官法》,筑起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火墙

发表于 2020-4-24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悬《法官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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