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家人去二医院看病,忘记戴口罩了,护士指引可以到街对面的药店去买。
到街对面的“长寿堂大药房”去后问口罩售价3.5元一个。当时就表示是否卖贵了,因为我们小区门口药店卖的两块一个。
工作人员很不屑的告诉我“那你就去卖两块的地方买嘛”!并告知“我们公司要求卖3.5元一个”
因为要急着看病,就付款了。付款后叫她把收据或者发票给我,她明确的表示“口罩一律不开票”我强力要求她开收据或者发票她告知我“不卖给你了”我说“那不行,3.5元是你说的价格而且我已经付款了,问你要收据是理所当然”,对方直接拿了七元钱出来要退我。
以上为事情经过。
作为消费者我有以下疑问。
1.口罩3.5元一个的定价是否合理?根据市场需求调节价格没有错,但是现在到处都能买到口罩了,市场的高价口罩早已回落。而且到处都是两块一个。
2.作为卖方,售卖货物后是否有权利以公司要求或者公司决定而不给消费者出具收据或者发票?
不是我矫情,也不是给不起七块钱,而是买了口罩明显比市场价高,并且不开票留证据。明显是商家也知道这个价钱并不合理,不想让人抓到把柄。
请@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个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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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顺庆工商质监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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