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制定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教研厅【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因此,从2016年开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划线、统一进行录取,毕业取得双证(学位证+毕业证)。 在第一届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之际,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等五部门于2019年年底联合下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国资委等省级五部门于2020年3月9日转发上述通知,编号为(川教函〔2020〕62号)。在此通知中要求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省直各部门,各省属国有企业,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在招录、招聘和落户等方面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机会。 但是,广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四川省广安市2020年春季“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设及到的职位表中仍然限制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此条件限制明显尚未根据中省两级最新文件精神进行修改与落实,严重影响非全日制研究生平等参与就业的机会,而全国多地人才引进计划中已经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招录、招聘的范围,省内眉山市已经于2020年3月20日发布补充公告,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而广安市3月26日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未及时更新、完善人才招聘范围,作为小平故里,理应率先落实国家、省级的文件精神,因此希望广安市人才办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职,按照最新文件精神修改人才招聘条件,补充发布公告,保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平等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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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人社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4月2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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