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谋网友: 你通过麻辣社区反映我局收储并出让嘉陵主城区le-1-1(b)地块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宗地块出让面积的问题 根据相关有效文书确认,该宗土地用地面积为20.26亩,其中道路面积2.52亩为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不纳入收储范围,我局收储土地面积为17.74亩,此次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拍卖时,按照新的城市规划,le-1-1(b)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出让面积为16.287亩,你反映的该宗地22.07亩与实际不符。 二、关于该宗土地收储价款的问题 按照土地收储相关规定,我局对该宗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收储评估均按程序依法依规确定其价值,你反映该宗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价值6000万元无任何依据。 三、关于收储该宗土地手续合法性问题 我区在启动该宗土地收储前,南充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均确认了南充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土地的权属,并驳回了四川南充五洲食品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故我局对该宗土地的收储是合法合规的。 特此函复。 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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