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简要:,我购买紫苑房产公司位于蓬安县附小对面广告位一个,正向蓬安县城管局咨询广告发布手续事项时,被城管大队长孟兆封知晓我以购买此广告位后,于是他和陈斌(原城管工作人员,并且拥有蓬安县城区大多数户外广告资源)以欺咋方式在紫苑公司处获得我的购买合同,并以城管身份威胁紫苑公司不能将此广告位卖给我,见威胁不成他们居然伪造城管局的广告发布协议,并找到我说他有手续,让我将广告位交于他管理,相当于我买了房子房产证是他们的名字,简直可笑!见事情败露后更是以单位名义霸占,说紫苑公司将广告位送给城管局了,并换了城管局的宣传内容,我将宣传内容拆下来,并找到城管局长要说法。
局长换了无数种说法,先否定给陈斌批过发布手续是为了达到单位霸占我的广告位的目的,几分钟之后因拿不出说紫苑将广告位送给城管局的合同,向原何局长电话求证时为了让对方想起这件事,说当时陈斌(违法开除)出了事单位让他管理城里广告位,让我知道了这位谎话局长的为人,最终以上所有欺诈霸占目的都被我识破后,拿出了政策法规,说我广告位到期了需要拆除他们也不再续约新的广告发布手续。
我一开始就向他们咨询广告管理政策,他们不给,这会倒要依法办事了,当我看到他们拿出的管理办法时发现他们违规之处更多,不依法对以到期的广告位进行拆除,而且违规批复广告设置。
以上种种事情经过前后两年时间,这次建设路整治,我支持政府建设,进行拆除,城管局孟兆封和局长吴宜勇,对我个人没有办法就威胁到人家企业拿出个合同说广告位19年12月31日才到期的合同,那两年前你们干嘛要来拆呢?经过这么多无非就是你们未能如愿!这次不管是到期还是整治建设路需要你们都可以拆了,因为我也累了,也分辨不出你们哪里真哪里假了!
以上所有绝无半点假话,我愿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经过都有录音录像为证,现如实举报他们如下问题:
1、陈斌伙同城管大队长、局长伪造城管局广告发布手续。
2、不按规定审批广告设置期限。
3、选者性执法,光拆我的广告位,不拆陈斌管理的广告位。
4、私自将国有资产送于个人使用套取利润。
在此想问一问催书记:政府鼓励返乡创业,我们创业不只是营业执照办的快,创业环境真的准备好了吗?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感受,至少我的感受是这样,我也是一名服役八年而且我也是一名有着10多年党龄的党员,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绝对不会乱说乱举报,政府建设需要拆除我没有意见,但是他们一系列想占为己有的作法太恶心,请依法处理追究他们的责任!
这次网上举报给您添了乱,给蓬安摸了黑请您,请蓬安人民谅解,因为我也没有办法,我也要生活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耗。
举报人:陈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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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城管执法大队zng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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