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9月26日以104770元成功在法拍卖网上拍得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绵阳市游仙区徐家镇泓源自来水厂”拍卖标的,我按时于2019年9月30日向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全额付了拍卖尾款,而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以各种无端理由不给我办理拍卖标的的拍卖确认书和相关过户手续。
当时和绵阳游仙法院沟通: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一会说需要搭配其他高达近300万的标的,才能给本标的,这不是耍赖强卖强买吗?拍卖时不说要搭配其他标的,买了后才说,否则就不给本拍卖标的;一会又说本标的是绵阳游仙区法院工作人员失误(忘记写需要和其他标的捆绑拍卖)….法院的失误,为啥要我们老百姓买单啊?经过调查得知,要捆绑拍卖的标的本身就是单独拍卖的,并没有需要捆绑拍卖,而且已单独拍卖过多次,并没有和我买的这个标的捆绑拍卖…太打脸了,纯粹耍赖。
严谨、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的脸就是被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毁了的。
我当时问游仙法院苏小蓉法官:你们游仙法院拍卖公告规定如果我拍了不要,就不退钱,那现在我拍了,你们游仙法院不给,又该咋处理?她说要请示邓局长开会讨论,都讨论这么久了,一直拖,就不给答复。。。。。,至今没有答案。到信访办、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绵阳市书记信箱都踢皮球不受理。这都大半年了,钱和标的都不给我…
请求大家主持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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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游仙法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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