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亲属于2020年2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因所驾车辆实在找不到停车地,将其暂时停放于诺江镇朱家湾大桥南侧(二中下面),该地段为断头路,无任何禁停标志,也不影响其他车辆人员通行,短时间之内在同一地点被连贴7张罚单,本人亲属从心底感到不服和愤怒,请问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 你们的执法是以罚款为目的吗?是不是就等着外地车来了收点过年钱?你们的办事大厅其他事都办不了,就是交罚款特别顺利。 2. 行政处罚法对你们不管用啊?不知道什么叫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车上明明有电话,你发现你所说的违停为什么没有及时联系制止纠正,而是继续放任以便你贴单子? 3. 你们就同一车辆同一地点停车连续贴7张单子的依据是什么?知不知道什么叫一事不再罚,你们凭什么就同一你所说违法行为连续作出7次处罚? 4. 你们判定车辆违停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该路段既无禁停标示,也不影响其他人员车辆通行,你凭什么说违停?你大队某副大队还扬言只要没有停车位的都是违停,是不是看到那辆车不顺眼都可以贴?想贴多少贴多少? 5.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们搞过调查没有?通江车辆保有量是多少?停车位又有多少?那么多车找不到停车位怎么办?是不是一贴再贴了事? 6. 领导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你们学过这句话没有?你的目标是不是多贴罚单多收罚款?你的目标管不管车子为啥没处停?车子怎样有处停?这些问题不解决,是不是你们就可以在总结中高呼实施行政处罚X次,罚没收入X万,同比增长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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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通江公安交警[/url][url=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3月2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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