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执法干部透露举报人信息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2019年12月10日,邻水县丰禾镇化肥销售点冯仁英获悉,四川农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化肥是沙子,泥土,煤渣 垃圾粉碎后组成,标识80斤的化肥只有50多斤,继而用自己的电话13980327657,实名制向邻水县工商质检局举报。 接案的是邻水县工商质检局执法大队队长王 锋 电话13982686366(王锋的电话),举报时间2019年12月10日16点52分 通话时间2分21秒,然而,在16点56分,仅仅几分钟内举报人就接到劣质化肥厂家邻水县代理商廖小红的老公刘凤春(刘三)13568396800 打来的威胁电话。 通话内容如下: 刘凤春:“冯仁英呀,我是刘三,廖小红的老公,你向工商执法大队举报我们化肥的事情,我们没有矛盾,你为啥子要去举报?” 冯仁英:“我们没有举报你” 刘凤春:“你还不承认,刚才执法大队给我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是你们举报的,你还不承认?明确告诉你,执法大队都是我兄弟伙,这些化肥是政府招标来的,各处环节都是沟通了的,举报也没用” 冯仁英:“我不是举报你,是举报厂家” 刘凤春:“冯仁英你举报了我,你还想不想做生意,你找了我们的麻烦,我们要找你麻烦的时候多得很,你走着瞧······” 12月11日工商质检大队队长王锋相约当地工商所同志,现场查验,发现使用后还剩余50多吨化肥,有明显质量问题,当即抽验上百包称秤,标识80斤的化肥只有50斤左右,并取样。 一个月多后邻水县工商质检大队回复: 化肥样品经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四川省农友科技有限公司该批次肥料质量为合格产品,只是化肥计量有点问题。 质疑理由一: 举报人刚刚向邻水县工商质检大队举报才几分钟,举报人就接到化肥厂家代理刘凤春的威胁电话,威胁电话里说明了,是大队长告诉他的,还说质检大队的都是兄弟伙。【有通讯记录为凭】 质疑理由二: 举报劣质化肥后,邻水县工商质检大队专门对举报人下面的销售网点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当然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质疑理由三: 非常明显看出该批化肥的确是沙子,泥土,煤渣 粉碎后组成,【有视频及在村民家中没有拆封的化肥为凭】为何是合格产品? 综上所述,可认定邻水县工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锋,透露举报人信息,并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可能有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同时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程序合法性产生质疑,请求上级领导彻查此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