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诺水村三社村恶村霸宋丽军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的村恶村霸居然享受国家的全部福利待遇
1,破坏所有凡与他家土地,柴山交界的人财产,不是把人家田埂挖断挖塌,就是把砖头,石块,玻璃瓶等杂物扔别人田地里;典型的是他家公路下,叫方田,是杨树才的土地,他长期采用扔石头,玻璃瓶,生活垃圾,放养散鸡的方式,使其人家无法正常耕种,逼迫无耐,免费让他耕种,土地确权时,他居然强行霸占说是他的土地,致使现在双方的土地确权证无法下发,现在还滞留在社长手上保存;
2,他家门口种了枣树,路过的车辆把枣树刮断了一个小枝,拦车辆不让走,最后敲诈了200元现金才与放行;
3,同样门口的樱桃树,路过的车辆刮掉了几粒没成熟的樱桃,他追到了杨继光老家房外马路上,拦其车辆回他家门口,最后以赔钱得以放行;
4,距他家房屋200米处,同村宋军修路请的挖机,不小心弄断了他家石头几块,宋军两兄弟好话说尽,赔他的石头,他家的石头由他选,不够再到别处弄石头赔他,他两口子就是不同意,坐在挖机履带下不起,还是在下的雨的情况下,别人都打着伞,他们就冒雨撒赖,后来宋本武实在看不过,给他说好话,劝他,然后拉他起来,挖掘机才得以开走,后来因为宋本武拉他起来了,就无故找茬辱骂宋本武一家;
5,社农灌浇用水堰塘,国家给予清淤工程修缮款项,建堰塘内壁堡坎时,(与他家堰口田相连),他强行把堡坎向堰塘内内移80厘米多,使其他的堰口田扩大,堰塘变小,宋林森,宋本武,宋本文均因此事与他发生争执,最后以他胜利告终;挖堡坎地基的土,他不让清理出来,至今还滞留在堰塘里,(宋本文,宋本武在现场)他在堰口田耕种的时候,有石头树枝杂物,他从来都是直接扔到堰塘里,多次把宋本和家修路的堡坎石头直接推到堰塘里面;
6,村公路加宽项目,三社开全体社员大会时候,因为要占用私人部分田地,社长要求大家表态,他第一个发言,他完全支持,没有意见,当时宋自斌说了一句,只要你没有意见,其他的人都没有意见了,社长表态,只要占他的土地没有意见,低保一直给他办理,通过社员代表(社长,宋林森,宋本文,宋天文,杨继文,杨建中)确定路线时,他也表示同意,没有异议;低保享受后,施工队经常施工时,他完全变样,所有经过他的田地时都不同意,原本占他不是田地,最后只占了他房屋旁边一小点地方,还采取了阻止施工,踢踹施工挡板的方式,至今还有一点没有衔接上,原本占他梁上田的2个田,不同意,最后只能从外面荒坡打堡坎起来,按村公路标准宽度为4.5米的,现在最宽处只有4.05米,最窄处只有3.865米,足足相差接近70厘米,按要求全村加宽后的公路宽度4.5米,能达到2车会车,但这个地方是无法达到这个标准的,为这事情,老百姓意见非常大,除了有几个现场吵闹了几句外,最后不了了之!
7,但凡与他有田地等有交界的群众,没有一个能幸免挨过他的辱骂,并辱骂其家女性,尤其是女儿,不堪入耳,低级恶毒;经常是言而无信,满嘴的人道主义,一肚子男盗女娼!
8,全社100/%村民对他都敬而远之,对他敢怒不敢言,谁也不敢轻易得罪他,他是杀猪匠,动不动就说要杀人,村民怕他狗急跳墙,走极端,所以谁都不敢当面说他什么,包括三社社长,我找他不低于十次,让他给我出个情况说明的证明,他告诉我,如果告不倒他,他就会倒霉,所以一个简单的证明,几句话的事,一拖三天都没有给我办理,
9,每次找社,村,镇领导干部处理他的问题,都说与他的问题解决不了,只能按他(宋丽军)的意见才能处理,所有三社村民,社长,村书记,副镇长杨文彬等领导干部都无形之中充当了他的保护伞,这几十年助长了他越来越嚣张跋扈的恶霸习气!形成了诺水村独一无二的村恶村霸!
10,这样的村恶村霸,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社,村,镇干部没经过调查民意,居然一家3口都常年不断的享受着低保,社保,独生子女夭折费补助,精准扶贫款,医保免费享受,困难补助等只要国家给老百姓的福利待遇他都享受着;
11,近50年常年无缘无故找茬辱骂亲哥宋本和一家,从我女7个月(如今50岁)大开始,直到如今,辱骂,诅咒,不堪入耳,周围群众邻居可以为证;诺水村整个村都知道!
12,辱骂过自己的亲二姐,亲三姐,亲四姐全家;
13,强行霸占亲哥宋本和自然界,后经社长宋林森致电同胞姐姐宋本财求证而没有得逞;
14,强行阻止自己亲兄弟姊妹给母亲立碑(姊妹兄弟6人,除了大姐和他一分钱没出,也没出力,其他4家都出钱出力),致使2003年请人打的碑,至今还在坟前废弃着;
15,多次强占亲哥开垦土地,破坏庄家,瓜苗,树苗,由老社长宋天文质证处理后,多次无故辱骂宋天文一家,扬言要杀了宋天文一家;
16,强行破坏宋本和一家及老院子人,以及我村一社部分人员进县城走了几十年的老路,宋本和找村,社,镇处理过不低于30次,调解时间长达20年,参与人员达数十人次,有的老书记都已经过世了,(如,代理村主任:宋自斌,社员代表及老社长:宋天文,社长:杨继华,书记:杨继仁(以世),代理书记:杨继光,社长:宋林森,书记:赵宗全,村主任:赵石云,副书记:赵碧远,书记:彭海斌;诺江镇政府:镇信访办及驻村干部:王坚,向其云,廖文东,副镇长:杨文彬,第一书记,潘朝民,)部分参与调解人员多达数次;直到2017年3月27日,经过社,村,镇信访办,社员代表及老社长的参与,做出了承认这条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老路,现宋丽军无条件保留道路一米宽,确保宋本和一家及其他人的通行,宋丽军不得栽种植物,不得变相或直接阻拦宋本和一家通行;宋丽军没有签字,参与单位和参与人员均签字,盖有通江县诺江镇诺水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调解后没起到一点作用,继续采用犁耕,锄挖,栽种庄家,辱骂,诅咒的方法阻止宋本和一家及其他人通行,2018年冬季,他雇佣我村修路施工队,施工承包人刘方军的挖掘机强行把原本有坡坎的地方挖了,(刘方军在社长宋林森多次警告不能挖的情况下挖了),后又把宋本和菜地角挖成壕沟,致使路彻底断了,这期间,宋本和又找过无数次村,社,镇领导干部,一直没有解决,直到今年2020年3月,宋本和之子宋茂华,由于今年疫情滞留家中,想解决这几十年都没法解决的问题,先找村社干部,还是想以协调处理,宋丽军不参与,最后村社干部一致让宋茂华修一米宽,如果他进行阻挠,就直接打110,宋茂华第二天刚把自己自留地的壕沟用石头简单的砌了一下堡坎,里面背的泥土填上,其他地方还没来得及修,第二天宋丽军看见了,说了一句谁让修的,然后就把石头扒掉,宋茂华当时就打了110,第二天即2020年3月4号,通江县宕江派出所3位民警,村书记彭海斌,社长宋林森,电话通知宋丽军进行现场调解,到现场后,宋丽军态度嚣张,要求民警把他铐起来抓走,宋丽军之妻,向丽珍到现场采用抱宋茂华的腿,大声哭闹,撒泼耍赖的行为多次阻止打断民警和村社干部的调解工作,最后在彭海斌书记和宋丽军的协商,民警的见证下,做出了由宋本和给宋丽军2000元现金,宋丽军同意宋本和一家过路,宋丽军收了钱,签了字,在民警和村社干部的见证下立桩,经过拉锯式的立桩定位,原本无条件留一米宽的路,在花了2000元后,最窄处不足50厘米宽,本以为此路算彻底解决了,3月8号,二次调解协议我还没拿到手,他又把路挖了!
17,宋本和现新房土地和宋丽军堰口田交界,宋丽军常年采用犁耕,锄挖,小推车推的方式,把原本宋本和大田边的小边田全部挖掉了,1992年诺水村三社承包土地花名册上标注面积为1.5贝(合0.375亩),现土地确权证上航拍面积为1.07亩;借3月4人调解之机,宋本和一家表示想立木桩,他当着3位民警,村书记,社长的面,表态从他现有的谷桩最里面进行立桩,各位都可以作证,过后宋本和一家把木桩,竹子备好,把田里的浮土及田埂清理到里面离谷桩最低30公分宽,最宽处有60-70公分有余,但是打桩的时候,他明确表示没有达到他的要求,本想通过社长进行协调,用人情,政策来处理,最后给社长宋林森的回复是皇帝老子来了就解决不了,
18,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有编造,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