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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禁鱼期如此猖狂下网,广安鱼政部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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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3月13日,地点广安官盛水域,华蓥涌坝段,白天疯狂下网,到底谁来管,怎么管,我们试目拟待?#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时间3月13日,星期五,地点,广安官盛水域,华蓥涌坝段,禁鱼期如此猖狂打鱼,广安市鱼政部门到底管不管,怎么管? https://v.douyin.com/nKMhKn/ 复制此链接,打开【抖音短视频】,直接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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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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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3-13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3-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发表于 2020-3-14 0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溪河是否允许钓鱼?反正两岸很多垂约者

发表于 2020-3-1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捞点鱼咋了。。。
发表于 2020-3-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meigou 发表于 2020-3-14 00:20
西溪河是否允许钓鱼?反正两岸很多垂约者

《渔业法》规定了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捕捞、游钓了的。违禁捕捞的抓到了要遭行政处罚,违禁游钓不听劝诫的也要遭行政处罚。这是渔政执法人员给我们钓鱼人宣传的,
发表于 2020-3-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这种发生在两区交界水域违法捕捞,直接打市公安局110举报,110就会安排广安区和华云市的相关部门来抓现行。

发表于 2020-3-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meigou 发表于 2020-3-14 00:20
西溪河是否允许钓鱼?反正两岸很多垂约者

正常垂钓是有别于捕捞的行为,在渔业法上没有禁止。法不禁止即可为。              但是近期有在渠江锚鱼的,还带着水下摄像的,这个是捕捞行为,对于的伤害很大,应该禁止。

发表于 2020-3-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并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未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
在水生动物苗种重点产区引水用水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苗种。
第三十二条 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用于渔业并兼有调蓄、灌溉等功能的水体,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渔业生产所需的最低水位线。
第三十四条 禁止围湖造田。沿海滩涂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围垦;重要的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不得围垦。
第三十五条 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赔偿。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白鳍豚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防止其灭绝。禁止捕杀、伤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第四十二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造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渔业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九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核发许可证、分配捕捞限额或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20 10:31
好听众 发表于 2020-3-19 10:11
正常垂钓是有别于捕捞的行为,在渔业法上没有禁止。法不禁止即可为。              但是近期有在渠江锚鱼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26条第三款“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法律责任在第35条。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23 09:04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3-20 10:31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26条第三款“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 ...

个人认为这个实施办法是违法的,按照原则,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办法等是有不一样的,四川省的实施办法应该严格遵从于渔业法,渔业法才是行业法律,四川省关于游钓的内容是有悖于渔业法的。
发表于 2020-3-2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3-23 09:04
个人认为这个实施办法是违法的,按照原则,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办法等是有不一样的,四川省的实施办法 ...

四川省实施办法关于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游钓是依据《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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