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三家出租车公司关于出租汽车恢复运营的通知——
各位驾驶员关于蓬安县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服务通告中指出,要全面恢复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目前,除各中、小学未复课外,其余各项各业已陆续恢复生产。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级鼓励公司分阶段减免驾驶员份子钱的相关要求,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如下: 一、凡是恢复营运的驾驶员必须先回公司签承诺书和领取口罩才能上车参加复运。 二、在疫情未解除前,营运驾驶员对不系口罩的乘客有权拒载。同时自身也要做好防护,佩戴好口罩,车辆常通风,每班每天在公司车辆消毒。 三、从2月21日起至3月10日止参加恢复营运的车辆,公司免收车辆的定额费。四、从3月11日起至蓬安县内有学校报名开学复课之日,恢复运营的车辆按(燃气车188元/天,新能源电车220元/天)计算。按40%计算收取定额费,纯电动车辆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另行收取。五、从有学校开学报名复课之日起至蓬安县城区内各中小学校全面复课前一日,恢复营运的车辆按(燃气车188元/天,新能源电车220元/天)计算。按50%计算收取定额费,纯电动车辆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另行收取。六、各中、小学校恢复正常上课之日起至南充市取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之日。参加复运的车辆按(燃气车188元/天,新能源电车220元/天)计算。按70%收取定额费,纯电动车辆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另行收取。七、南充市取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后,运营车辆的规费,公司按照未发生疫情前的标准规费收取。八、如建设路修路,公司将按照市场变化再进行出台相关政策。九、3月11号及以后还不愿恢复运营的驾驶员必须在3月9日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停运,以便公司报停车辆保险,否则公司将按燃气车50元/天,纯电动车65元/天收取车辆保险费。
蓬安县德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蓬安县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蓬安县阳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信息来源: 蓬安县德运鸿运阳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