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市长:
因今日市长信箱无法正常运转,特将求助信发表与此,敬请理解!
本人是达州市通川区一位守法公民,该区教育系统一线教师,网名天静小斋。现如实反映情况如下:
一,本人于2020.1.21至2020.2.1期间(初八)在达州市通川区石龙溪适龙居小区(通川区北外凤凰山隧道安置房附近)建立的石龙溪微信群里积极主动地如实转发关于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相关进展及新闻,并反复提醒该小区业主要早预防,建议业主们准备常见抗病毒药、消毒液、酒精与口罩等预防物品,以确保人人健康,且不给国家添麻烦,号召大家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但该小区物管却与党中央制定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政策相违背,在群里不仅数次阻止,还煽动几位业主污蔑我善意提醒大家的言行。一位老年女物管(身有残疾)还多次在群里当众侮辱,甚至破口大骂我,群主(也是一名物管)还把对骂人物管提出质疑的我于初八当日移出该群(证据在本人手机里)。他们不仅没有给个个业主测试体温,对小区楼道与公共区域也不进行积极主动消毒,还只有一次通过微信统计方式调查了解一些业主情况,这是一种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言行,并且与四川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宗旨背道而驰,态度消极、恶劣。
二,本人初六下午,亲耳闻听几位男邻居述说,本小区九栋有一位从武汉返乡之人于上个月11日回家后自觉在家隔离,但本小区物管却对此否认。今日下午,又从一位诚实守信的女邻居微信获知本小区7栋有一位武汉返乡之人在家隔离。试问:为何该小区对此舆论不解释,不核查?如果核查过并属实,为何不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以提醒他们注意防范?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本人恳求:
一,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滥用职权,涉嫌违法,阻挠热心群众(业主)义务宣传,阻挠积极参与抗疫行动的该小区几位物管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责成辱骂我之物管向我真诚道歉;
二,请求市长责成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我上面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将从武汉返乡之人集中在达州市专门开辟的隔离地进行隔离,以避免交叉感染。
再次谢谢!
胡苏芳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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