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乐宜高速征地共征收向坪村1组土地48亩,向坪村一组经村民讨论形成平均分配方案,人均2500元,您户两人共分配5000元;宝马水泥征收向坪村土地,您户征收0.9亩,分配方案为谁占谁有,您共分得资金58000元,社保安置1人(您母亲彭某),并在集中安置点分得一套二层住房约260平方米(向坪三组1-107号);岷江航电兑付您家青苗资金42721.95元,失业保险金10000元(2人),2017年1月19日领取另一处宅基地房屋补偿费402695.2元,2017年2月21日领取林青林木补助费6400元,2017年11月13日领取基础设施补助费34951.89元,2017年11月15日领取安置过渡费26640元。岷江航电共计支付您户523409.04元,同时您户2人享受了社保安置(为您和妻子一次性购买了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你所反映的镇政府侵占你户林地补偿款经查不属实。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玉津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33-422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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