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新招聘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新招聘公办教师交流到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的问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规定,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流动到民办学校支教任职,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关系。根据上述政策,大竹县人民政府与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2019年,我县共选派公办教师45名到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其中抽调成熟教师17名,公开招考教师18名,招聘免费师范生和“英才计划”引进等共计10名。所有新招聘教师,在相应的招聘公告中均被告知聘用后将派往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
二、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到四大竹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支教年限的问题
根据省上对农村学校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综合考虑学校地理位置位于城区,以及小学阶段6年一届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大竹县公办教师交流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暂行办法》,将新招聘公办教师的支教年限确定为6年。
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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