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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强制在编教师到民办校是为获取政绩还是利益输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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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上半年达州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大竹县人社局在附件职位表中明明招聘的是公办教师,只是在备注栏写的到四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当时这所学校并没有注册登记,截至到今天这所学校也还没有注册登记,且未有说服务期限;但招聘后大竹县政府滥用职权让新招聘的18名教师强制安排到民办学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上班,并且威胁老师还得必须与这所民办学校签订6年的支教协议,违约还得赔偿民办学校违约金,新招聘教师想回原编制学校还不让回;作为政府这样违法把新招聘公办教师强制安排到这所民办学校学校上班难道就合法?没有人敢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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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2月9日发表了大竹县教育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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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月17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达州市教育局

发表于 2020-2-9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新招聘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新招聘公办教师交流到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的问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规定,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流动到民办学校支教任职,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关系。根据上述政策,大竹县人民政府与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2019年,我县共选派公办教师45名到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其中抽调成熟教师17名,公开招考教师18名,招聘免费师范生和“英才计划”引进等共计10名。所有新招聘教师,在相应的招聘公告中均被告知聘用后将派往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支教。
  二、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到四大竹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支教年限的问题
  根据省上对农村学校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综合考虑学校地理位置位于城区,以及小学阶段6年一届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大竹县公办教师交流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暂行办法》,将新招聘公办教师的支教年限确定为6年。


                                                                                                 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9日
满意(1)
不满意(2)
蔡文姬(匿名发布)
蔡文姬(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13 10:37
主要是待遇能不能得到保障
貂蝉(匿名发布)
貂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13 11:09
有的地方也有这种情况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15 23:29
看了此贴,我想问大竹县教育局几个问题;1、我看了2019年达州市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是写的到四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为什么后来变为让新招聘18名教师到民办学校川师大大竹实验学校的?2、这么严肃的人事招聘怎么让你们这样儿戏,政府诚信何在?3、你们制定这个《公办教师交流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办法》是新招聘18名教师之后制定的所以并不适用之前招聘的教师;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然而你们还在这样直接造成教职工"吃空饷”,甚至还要求在民办学校待6年之久,是不是违背了国务院这一举措呢?
发表于 2020-2-16 15: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教年限要按照小学阶段6年制,所以必须要支教6年,那有些在编公办教师考的是初中老师,甚至是高中老师的,请问一下大竹县教科局,这个问题你们又该如何来做解释呢???

程咬金(匿名发布)
程咬金(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19 11:39
这儿年都还有政府强制在编教师去民办学校啊,相当于拿纳税人的钱去让民办学校老板挣钱嘛,看来我们贫民百姓子女要享受好的教育就不得不支付高昂的学费才行...

发表于 2020-2-25 1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琪拉(匿名发布)
安琪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27 12:50
楼主已经说了2019年上半年招聘公告是说到四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大竹县教育局既然还在说公告是告知了到民办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你这不是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不讲事实吗?这个去看看招聘公告大家都一清二楚了....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3 10:12
作为地方政府真不应该强制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上班,这不是公器私用么?还有大竹县教育局都没有把这所学校名字整清楚嘛,应该叫: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吧;作为政府部门这样的回复、这样的工作态度、这样的不讲事实?真心不晓得你们在这当中扮演什么角色,是为了所谓政绩还是利益呢?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5 19:39
这明显就是大竹县政府在引进民办学校之后民办学校自己又没有招到教师所以就安排新进教师去,当然为了之后的工作允许提前招考也告知情况,学校一开学有老师就可教学是非常正确的,但这样的做法是公办学校已经是开始登记筹建只是还没有正式招生而已。


到四大竹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支教年限的问题
看看水平


一会又是民办学校一会又是农村招生,这明显就是矛盾的,农村学校就哪怕以前村小在也不是民办也是集体办而已。


再不整顿挂靠学校还要出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0-3-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应独立招生、独立办学,有独立的师资、独立的校园,独立授予毕业证书。有公办编制的教师到民办任教,并不符合独立师资的原则,为什么大竹县政府还在强制要求2019年新招聘教师到民办学校:大竹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上班呢?

是该让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的教师回原编制学校了...而不是强制要求老师在这所民办学校
蔡文姬(匿名发布)
蔡文姬(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16 12:46
看来这所民办学校“关系”挺好的哦,领导非常“照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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