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手机用户9122Wb”: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经核实,您所反映路段以大门为界,以外路段为公共区域,属于交警管辖的道路范畴,公安交警部门有权对该路段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查处。同时,通过调取您车辆的取证信息,确认其违停事实,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滨河路春天花园路段道路较窄,且受该路段餐饮业影响,道路交通压力较大,大队已收悉多起春天花园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投诉。针对该情况,大队将安排警力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尤其针对小区消防通道存在车辆停放影响交通且属于城市道路的,采取高压严管态势,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小区内车辆停放影响交通的,主动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对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的行为进行查处。
文明交通、共建共享。市民朋友在发现有车辆违法停放的,可通过我大队微信公众号(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违法随手拍”专栏按照提示流程进行举报,我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核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理。同时也可拨打报警电话(110或0826-5101139)报警,我大队将及时安排警力处置。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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