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暴力”,需要法律明确界定,法律条款该动态跟进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一大四女生跳楼身亡,生前收到男友李某几十条辱骂短信。跳楼女生表哥称妹妹性格活泼开朗,事发前已买好回家过年的票,疑因李某的不断骚扰直接导致自杀。表哥称会追究学校和李某的责任。此前,学校回应正配合警方调查。(新浪新闻1月1日)
这位大四女生跳楼身亡,结束了自己的人生命,但却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但同时也该引发社会更多层面的更深思考。在此新闻的跟帖中可以看到,不少网友称,这位女大学生太脆弱了,连几句辱骂都抵抗不住,将来怎样融入社会。
这种说法的言外之意,似乎是该受到指责的并不是那个男生,而是那位受害的女生,因为她的“抗辱骂能力太低”。但这样的说法极不尽情理,因为这并不是这位女生抗辱骂能力高低的问题,而是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中,不管是谁,每个人都不应该承受这样的辱骂,这其实并不仅仅是这位女生一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人格尊严的事。
因而,所谓的“抗辱骂能力太低”,本身就是一个不能成立的伪命题,这犹如一个人受到了家暴伤害,反倒被说成是受害者的抗暴能力太低。显然,这非正能量的出发点,并不是主张每个人应有的权益和尊严,而是在给宣扬社会成员之间互施暴力找注脚。
这位大四女生不堪男友辱骂跳楼身亡,如果从法律上说,似乎不容易归结到法律中明确所指的暴力情形。因为她并没有受到男友肢体的伤害,并且,男友也没有将辱骂语言发布在公共网络上,而只是将辱骂语言发给了这位女生自己的微信上,因此从界定上说,似乎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
然而,从现实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暴力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就拿家暴来说,它并不仅仅是指肢体上的暴力,它还无可争议地包含“软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精神暴力”等多种形式,这些形式的暴力,同样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
因此,这位女生的表哥称会追究李某的责任,应当说是合情合理的,而更重要的还在于,法律条文中即使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情形,但通过对立法原意的推导仍能以立法精神为根本,对各种各样的暴力给予界定。因为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包罗万象,法律规定及条款的构成和更新,本身就是对社会现实需要的动态填补。
这位大四女生不堪男友辱骂跳楼身亡,究竟算不算暴力?这应当引发社会更多维度的深入思考,并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毕竟,在同等环境下,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能受到各种形式暴力的伤害,并且每个社会成员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诸如这位女生受到的此类“精神暴力”,也是现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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