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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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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 申诉人:伏正尧,住四川省通江县洪口区松溪乡赵坪村三社本着年关将近,不想来打扰各位领导,但是我是一个没有权没有势的小农民,看着我爸爸妈妈在家里受着别人欺负,都七八十岁的年纪了,还天天受着委屈,而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作子女的心里那种滋味,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申诉事由:赵坪村三社李朝斌,李朝林田坝里房屋产业挂钩一事,申诉人与李朝斌是父子关系,李朝林与李朝斌属弟兄关系 。本人父亲小时候抱养沙溪龙转坪,其养父是富农,在文化大革命后,69年由中林祖父李正元接回中林,给父亲分房一间,此房与学校相邻处,我父亲修房一间,其间,为了与学校的墙面搭建,我父亲还出钱450元给村里(当时的工价0.18元/天的劳动力)。村里有70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作证。李朝林年少没有结婚,我爸爸不在家,本人祖父死后全由申诉人母亲一人安葬,生长在那个年代,父亲胆小,怕事,处处受李朝林欺负。这些全村老少都可以作证。闲话少说,还是说正题吧:国家政策好,要求广大百姓脱贫,我也幸运的成了其中一员 ,政策规定,产业挂钩,我家的祖产,老屋,在很多年前,被李朝林强行霸占,现在政策好,产业挂钩,我爸爸是李正元名正言顺的长子,分了一间房子给我爸爸,我爸爸自己修建了一间房子,还有两间猪圈,地坝,堂屋这些,本次为产业挂钩的事情 ,第一次调解以7000元作为产业挂钩对李朝斌作为补偿,我父母认为我们的房屋地坝猪圈堂屋远远不止7000而没有同意。我爸爸和李朝林在村委调解7000元我爸爸不同意的情况下,邱承国请了司法局来“调解”,司法局本着扶强惩弱的原则,让我爸爸闭嘴,以前的事情不提。我想问一下,司法局的同志,以前的事情不提,为什么要让我家老爸来调解,为什么要让其签字?以前的事都不提了,还调解什么?你们说了就算了噻,一分钱都不给李朝斌才是正理!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以我爸爸不签字就是破坏祖国建设的大帽子吓唬我爸爸,强制性的让他在4000元的调解书上签字。还说4000不签就一分钱没有,你爱签不签。老人经不起恐吓,司法局的人说话声音之大,嗓门之洪亮,中气之足,我爸爸现在回忆起来还瑟瑟发抖。我爸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签字。然后司法局的同志在李朝林家大吃大喝,至于他们有没有吃拿卡要,贪污受贿这些,我不得而知。在司法局还没有来的时候,李朝林就大肆渲染,我老婆有亲老表在司法局,只要他一句话,我想什么结果就是什么结果 ,果不其然,这个令全村人耻笑的结果就应运而生了。这里,我想问司法局的同志,你们解决问题都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制为准绳,你们事实是什么?依据是什么?你们调查了什么?都有哪些证据?然后就凭你们官官相卫?为你们同事的亲戚说话?问问所有在场的同志?你们谁愿意7000元不签的情况下签4000元?还要给你们调解费?谁同意?!我怕只有来办案的这两个司法局的同志了吧?李朝斌新建房屋后面有一块土地,20多年前,李朝林提出要与李朝斌的自留地进行调换,李朝斌的自留地是大坪,而李朝林的地是坡坡地,小块地,不平整,李朝斌不愿意调换,李朝林就找当时的社长李朝良死缠烂磨,我父亲当时不同意,还是由我申诉人伏正尧出面进行说和,与田坝里进行耕种的自留地调换。一晃,20多年过去了,这件事差不多都被遗忘了,后来土地确权,也是确权在了李朝斌的名下。后来我家祖母过世就葬在此块地上。事情过了这么多年了,为了土地挂钩的事情,李朝林天天扬言要来挖我家祖坟,说土地是他的!请问,司法局的同志,土地是他的吗?!是他家的吗??!是不是土地确权也是假的?也是闹着玩的?!我胆子小,没有念过书,不懂法,我怕,我怕得天天睡不踏实,害怕他来挖我家祖坟!村干部都是睁之眼闭之眼!我爸爸妈妈天天以泪洗面,我爸爸生性懦弱,在李朝林天天反复谩骂的情况下,我爸爸妈妈的日子不得安宁,两位老人天天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本人母亲到通江避难至今,我打工回家才回到中林家中,申诉人找李朝林说理,他拿起锄头撵了我500余米,要整死我,不是我年轻些,跑得快些,可能命都不保了!去向村干部反映情况,村干部回答我,都签字了,没有办法了,你自己不要去惹他,息事宁人好些,还说我惹不起他,让我自己躲远些,要我自己忍气吞声算了。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此,只有再来请问司法局的同志,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是谁??是他司法局的亲戚吗?还是村干部?我相信只有这两者都作为他有力的后盾,他才会如此嚣张!我父母年事已高,我又常年在外打工,李朝林要来打我父母,我父母定不是他的对手,不要等出了命案,你们再来欺压我们,让我们息事宁人。我想那个时候,可能不是让我一个“忍”字能过得了关的。国家政策好,产业挂钩,我们家危房改造。我从心里感到高兴。我们老百姓也迎来了春天。因为危房改造,有些材料要拉运到我家屋后,车子要途经李朝林的房子的旁边,而李朝林不让他们车子经过,所谓路是他家的。所有河沙水泥要我76岁的父母一背一背的背回来,请问危房改造,要老人自己背吗?所有的改造是谁来签字验收的呢?说好的厨厕改造。我们改造的是哪些?所谓的有厕所,就是一个水泥框框,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灯,没有水箱,没有蹲便器,请问,谁有这么高级的厕所?谁来验收通过的?是谁?!我打工回到家,看到墙面抹得红红的,我想问,所谓的危房改造,就是把墙面抹红吗?实话实说,我家还是打了一个灶,更换了一个柱子,把墙面抹红了,修了一个水泥框框。我想问司法局的同志,你们在硬性让我父亲签字的同时,有没有去实地考察一下,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就这么野蛮的让我父亲闭嘴,你们这么处理问题,对得起那颗党章吗?问问自己的良心,不怕遭天谴吗?我们农村人有句俗话说的好,人在做,天在看!我缺钱,但是我不缺德,我现在深深的感觉到你们缺的不是钱,缺的是德,缺的是民心。至于谁谁谁是不是低保户,我不去争辩。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问问村干部的心,是不是秉公办事的?我不一一列举。那年农网改造,我们的自来水管,李朝林有意挖断数次,目的就是让自来水流入他自己的水稻田,而我们下面的几家人没有水吃,只有自己挑井水吃。76岁高龄的老人颤颤危危的天天挑水吃,我不得已才自己买来水管接了井水回家。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太多的村民敢怒不敢言。村干部都是闭口不提。反映多次都说你们自己息事宁人吧!惹不起就不要惹了。我想问我们经常在外务工,老人在家天天受期负,他连我都敢打,何况老人!!        所有的事情,我是罄竹难书,让我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并且不会重复。但是考虑到各位领导的时间问题,我也只有闭嘴了。为此本人申诉:县委;司法所;松溪乡纪委;赵坪村支委亟待处理,解决为盼!   申诉人:伏正尧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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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县司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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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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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麻辣社区通江论坛中林123网友
“申诉书”的回应
中林123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1月3日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上发帖“申诉书”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我局将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欢迎您直接致电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27-7232903)反映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通江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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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人都喜欢说我不懂法我没读过书,细品

发表于 2020-1-4 07: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伏正尧纯属是诬陷司法局,诬告松溪乡赵坪村委的。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请求通江公安局对造谣诽谤的人严惩。

发表于 2020-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这排版看得脑瓜子疼;
其次,还是脱不了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有一种我穷我有理,我闹我得益的无赖相;
最后,凡事扣帽子,不讲证据,对于发帖人只想说一句,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得到的才最稳当。

发表于 2020-1-5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司法局来处理问题的人吗?还是当事人的什么人?!你不怕越苗越黑?!动动你的猪脑子吧!别人可是直接向司法局的人提了若干问题的。别个有处理问题的意见书!你看过吗?蠢猪

发表于 2020-1-5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夏雨辞 发表于 2020-1-4 13:50
首先,这排版看得脑瓜子疼;
其次,还是脱不了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有一种我穷我有理,我闹我得益的无赖相; ...

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两家人对祖传房屋土地挂钩分配的民事纠纷,请问你怎么知道别人不是勤劳致富,别人是不讲证据,网络是虚拟的,但是话不能乱说,别人敢实名制申诉,请问你敢实名制质疑本帖子。不了解的事,请不要随便发言。
发表于 2020-1-5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羊齐秦 发表于 2020-1-4 07:22
伏正尧纯属是诬陷司法局,诬告松溪乡赵坪村委的。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请求通江公安局对造谣诽谤的人严惩。

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两家人对祖传房屋土地挂钩分配的民事纠纷,请问你说别人是诬告,你有证据吗?如果事实是你说的这样,公安局早就要出通报,网络是虚拟的,但是话不能乱说,别人敢实名制申诉,请问你敢实名制举报吗?

发表于 2020-1-5 2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别人首先肯定了自己没有文化,这不是发表论文!别人就是实话实说而已!你看见别人不勤劳了吗?!是不是事实,水清见雨,鱼烂见刺!共产党的天下,都是讲理的!

发表于 2020-1-5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ぐ祢的世界 发表于 2020-1-3 09:20
通江人都喜欢说我不懂法我没读过书,细品

你这个通江人,是什么意思,我品不出来。

发表于 2020-1-6 23: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6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常理推测,估计是不会有结果了!

发表于 2020-1-2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林123网友:
你好,你2020年1月3日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上发帖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专人对你所反映的几个问题前往松溪乡赵坪村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李朝斌、李朝林系松溪乡赵坪村村民,因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矛盾纠纷,李朝林请求该村村委会予以调解处理,村委会先后两次召集双方调解无果,2019年11月14日,应松溪乡赵坪村支部书记邱承国的邀请,该村法律顾问通江县洪口法律服务所王子文、胡勇,司法所负责人石正亮3人同路乘车前往协助村委调解处理你父亲李朝斌与李朝林二人之间因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款分割纠纷一案,最终李朝斌与李朝林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在此次矛盾纠纷调解中,王子文、胡勇、石正亮三人并未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客,也并未收取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事实存在,故你所反映的司法局同志在调解此次矛盾纠纷有接受当事人请客、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收取调解费、强制性签字等违规违纪的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力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行为,同时,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2条之规定,李朝斌还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支持公民依法维权、并真诚希望各位网友依法监督,但网络维权监督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秩序是我们每位网民的共同责任!
                        
                             通江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0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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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司法局所属情况属实!受赵坪村两委的邀请,洪口司法所相关人员对李朝斌的诉求进行了充分调查、走访,并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了调解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和违规的操作,也不存在接受任何一方的礼金或请客吃饭。具可靠消息:调查处理问题当天,洪口法律服务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王子文、胡勇、石正亮在村主任姚永海家吃的方便面(姚永海开的便民店)。
处理问题结束后,双方都是认为公平合理并签字捺印。
其中有件事情需说明――伏正尧反应起初村上调解结果是李朝林应付给李朝斌7000元,后来洪口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调解变成了4000元。是否具有违规操作或使用强制手段?
当时伏正尧在外务工,李朝斌在家没有把事情处理的详情告知其子伏正尧。(当时村处理7000元是将相关房屋及地坝全部拆除,后面司法所处理时堂屋和地坝没有拆除,所以算账就只有4000元)。这个情况是事后两委、驻村队再次到李朝斌家调查回复伏正尧在麻辣论坛发帖时才知道的!
事实是清楚的。赵坪村两委竭诚为全村父老乡亲办好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村内的事情和发展给一个公正公平的评判。正确解读政策,不信谣不传谣,支持村委工作,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在即将到来的乡村振兴革命中干群齐心、携手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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