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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高新区公安局请你们不要光是回复,实实在在做点对得起工资的的事行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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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兴蜀大宗商品交易诈骗案件广大受害投资人中的普通一员,由于历时三年时间收不到被高新区公安分局冻结的账户余额,且该余额早在2018年12月29日由高新区法院作出明确判决:“投资者账户余额与该案无关,应予以返还”。为此事我多次通过本栏发帖呼吁,高新区公安也及时以同样的理由予以回复,可至现在我仍未收到返还余额,眼看春节将至,因债台高筑生活难以为继,我想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动机促使高新区公安分局视法院判决书为废纸拒不执行,有时间有精力及时回复我的恳求,为什么不能实实在在把所谓的“审核”搞清楚,一宗案件从立案到现在已经近三年时间,什么问题一直审核不了,三年时间一件案子都办得不清不楚,实在有辱职责,愧对共产党发的工资,如果真是账户存在问题可以在回复中予以说明,我可以补充提供资料或者作出说明。该案涉及全国各地的受害者,成都市政府不可能不知情,对高新公安分局如此不作为的事实不作出回应,是默许还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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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30日发表了高新区公安分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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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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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25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12-3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在2017年1-6月,陆续接到群众关于 “兴蜀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17年6月20日以“四川兴蜀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 2018年12月29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已对“四川兴蜀大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待上诉期满形成生效判决后,再根据判决书载明的实际情况开展出金执行工作。于2018年12月29日由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我分局已经于2019年2月2日在官方微博发布公告,被冻结资金经过与法院会商,可酌情在终审判决生效前返还。我分局已经于2019年2月2日、2月3日,按照法院判决的出金方式,根据审计的出金余额,将相关资料交由平安、中信两家银行。 2019年2月15日下午2点,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经侦大队、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高管一起在高新法院会商,法院介绍了兴蜀出金的前因后果,目前因判决尚未生效,法院无法出具执行文书。两家银行高管闻悉详情后,表示将作为特别案例向各自总行审批,若总行审批同意,银行履行完相关手续、流程后即可正式返还资金。 现我局已启动退金程序,现银行正在分批操作中,大部分投资人已收到资金,未收到退还资金的群众可来信与我单位联系(收件人: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 兴蜀大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电话:028—85191956),待复核完毕后会统一退还。 望群众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进行电话联系。联系人:分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28-6970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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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书生效了吗?投资者账户查清了吗?三年之后又会有怎样的借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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