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问政四川] 恳请管住保利一期物业不正当涨价行为
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81971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今年6、7月,保利198一期物业到新都区三河道街政府咨询上调物业费相关问题,三河街道根据相关法规,建议物业公司在成立业委会后,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调费进行投票表决。然而该物业公司未采纳三河街道办建议,采取一糸列不正当手法操作涉及小区3772户业主的物业费涨价事项。
一,在玫瑰,百合两个高层小区17年物业费收支上作文章,报出亏损,并以此为由提出漲价。但业主据公布帐目发现,原本两高层小区,15年广告收入17万多,16年12万多,但17年一分没有,仅报其他收入4万多。两个小区5道门岗,不到三十栋楼,人员工资报了570多万支出,维修报了13O多万。没有应收和未收款项目,近3000个车位,每个管理费每月50元,加上临停费才报年收入40多万。作为前期物公司,十年来亏不亏损均由他说了算。
二,安排小区保安拿着没有编号的涨价征求意见表,逐户登门要求业主签字同意涨价。当业表态不同意涨价,则不拿表让业主签字,而后反复打扰,致许多业主无法招架。
三,让两个近千户不涨价别墅区业主参与其他两个高层小区物业费涨价投票。许多住别墅小区业主不愿签同意票,物业则以帮助别墅区业主维修小区道路,车位地面等业主长期反映未得以解决的问题作为交换条件,从而获得绝大多数不涨价住别墅小区业主同意住高层业主涨价。
四,不核实业主身份,只要签同意,租房客,保姆所签同意票均认可为有效票。
五,唱票过程,物业说请了街道,社区,公证,公安监督,但业主代表未经业主推选,也未公示代表身份。现三河街道政府表态未派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参与。
六,50户业主授权业主代表到物业要求查证赞成涨价票的公正性,物业不予回复。
许多业主认为,物业这次涨价作法既不符法规,操作程序也有失公允,小区物业服务品质逐年下降,小区车辆乱停放,停电长时间不起动备用电源,允许高层一楼占用规划绿地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人员安全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玫瑰郡和两个别墅区十年没有业委,百合郡原有业委会,18年到任期届满,未举行换届选举。按法规涉及小区重大事项本应由社区代行该小区业委会职责,组织该小区业主大会投票。物业不按法规办事,为公司业绩,盗用三河街道政府,社区,公安名义欺诈业主,严重损害业主权益。
为此,业主代表多次到街道,社区,物业反应。三河街道政府亦多次组织业主代表,保利物业进行沟通,现三河街道政府回复业主代表,基于两点事实,一,街道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均未派员参加过保利物业所谓的“开票会”。二,街道政府认定保利物业不具有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的合法资格,其所作所为与结果对广大业主不具约束力。但保利物业成都分公司回复是坚持涨价,现已要求所有业主按涨价物业费缴费,拒绝业主按涨价前费用缴费,两个被涨价郡的业主群情激愤。恳请市级有关部门制止保利一期物业不合法规,有失公允的涨价行为,允许两个高层小区,两个别墅区分别组建业委会,审查物业收支,如确系亏损,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是否涨价或另聘物业公司。
保利1.jpg (59.31 KB, 下载次数: 1)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9-12-17 14:47 上传
保利2.jpg (72.28 KB, 下载次数: 1)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9-12-17 14:56 上传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相如龙
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81971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三河街道办事处核实;
今年6、7月份保利物业成都分公司(保利公园198一期物业中心)至三河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咨询上调物业费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给予明确回复根据《物权法》七十六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业主双过半同意(指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专有部分业主总人数过半数);同时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三十二条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委会不依法、依约履行召开职责的区(市)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三河街道办事处可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除前两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综上所述,三河街道办事处建议物业公司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调费进行投票表决,您小区物业公司本次调费征集业主意见属企业与业主自愿行为。
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
关于您反映蜀龙大道南段保利198公园一期物业进行物业费调价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报经业主大会同意。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督促物业依据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管理规约中对物业费调价事项的约定进行调价,若无约定,请依据《物权法》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物业费调价,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此复。
谢谢新都区三河街道、住建局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回复。
但对保利198一期物业不遵守《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让不"共有"物业费涨价的别墅区业主参与涨价业主投票和计入票数、面积的违法行为,我们恳请你们介入调查,制止他们这一伤害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