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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实名举报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副局长吴绍富[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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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人:韩安民                  电话:1511404955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十号一单元9
2019年9月,原告吴绍富民事诉讼本人的虚假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可以通过庭审记录发现一个荒唐的事情,我本名韩安民,而庭审记录显示被告名称“辜玉仁”。法院——神圣庄严的司法机构,保护人民权利不受侵犯的最后防线,竟然如此荒唐儿戏,连被告都不清楚就堂而皇之的开庭审理案件。具体详情在武侯区房管局副局长犯罪事实[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5701651-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这篇贴中已经详尽叙述本人两年来受害经过,所有事件都有证据供司法机关调查,报警记录、出警记录、派出所笔录等。

  通过调查,“辜玉仁”为何人?2017年网上一篇实名举报涉黑恶犯罪的举报信中看来,“辜玉仁”同样是一位武侯区房管局黑恶势力犯罪的受害老人。由此看来,该团伙并非第一次作案,深受其害的被害人在武侯区还不知道有多少。
  而这帮人受“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成都市武房旧城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多次强迫交易、断水断电断气、封门堵路、殴打拘禁、入室盗窃损毁居民财物,数额巨大,早已超过法定立案标准,已经构成严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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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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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11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武侯区公安局、武侯区法院
发表于 2019-12-1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侯区公安分局望江路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关于网民投诉拆迁办暴力拆迁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第一件:2017年9月7日21时30分许,报警人投诉有人敲门,怀疑是坏人找事,接警后我所民警王伟,李卓楠迅速前往了报警地点,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敲门人是武侯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带经下属人员到其家中进行拆迁协商。因报案人不愿接受协议上的内容拒不开门,因怕与拆迁人员继续纠缠便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情况后,将双方人员带回望江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协商。到派出所后,民警陈建仓了解了双方的纠纷原因,拆迁地是一环路南一段的民主路、群众路,因“城市音乐厅”政府工程的建设,要求尽快完成拆迁协议。目前已有80%-90%的居民签订了拆迁合同。还有包括报警人在内的少数居民未签字。因为拆迁款的发放落实,要求全部签完后统一发放。由于报案人以及少数居民不愿签订合同。然签订了合同的人迟迟拿不到拆迁款。又因为房价上涨。他们心中着急把怒气全部发到了报警人头上,认为他们是钉子户,来了30多名群众坚决的站在了拆迁办一方强烈要求报案人签合同。故此这30多名拆迁户有人情绪激动,以谩骂、侮辱等语言表达。为了维护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我所民警和带班领导蓝图一起将这部分情绪激动的群众强行驱离了派出所并关上了大门。但这部分群众一直在大门外不愿离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报案人人生安全,我所民警在派出所的群众接待处安排拆迁办人员和报案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所民警表示会用警力护送其回家,当事人表示感谢。同时当晚关于拆迁没有签合同,而拆迁办到其家中上门的报警还有三起。此情况当时就向望江路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望江街办秦华同一直在派出所协助双方解决问题。当时自称抓扯的双方韩安民和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均不到派出所。
第二件:2017年9月23日下午15时许,群众辜玉仁来派出所报案称其于9月22日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其群众路2号的家中和一群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进行拆迁协商的过程中,被拆迁办工作人员殴打后被迫签了拆迁合同。之后才来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对事情的了解制作笔录和登记完成后,因该人长期高血压,其在民警的建议下去医院就诊,待其恢复后再协商处理。

以上情况于2019年12月16日与你联系时,你电话无法接通。

联系人:陈建仓  联系电话:13688040588
联系人:杨晓春  联系电话:13808065095
                                   
                                    望江路派出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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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
      关于本帖反映的在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与韩安民、李泽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审笔录中,出现另一案件当事人“辜玉仁”的情况,我院了解情况如下:
      我院受理的成都市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与韩安民、李泽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在我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该案开庭准备时,审判员及书记员均核对了被告出庭人员为该案被告韩安民、李泽树本人。宣布开庭时,审判员宣读的是“原告成都市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与被告韩安民、李泽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是针对韩安民、李泽树二人所有的房屋所涉争议各自发表意见,并无涉及辜玉仁的任何内容。庭审结束后,韩安明、李泽树在当庭打印的庭审笔录上签字捺印,并未对书记员记录的其他内容提出过异议。
      在笔录中出现的“辜玉仁”之处,系法官宣布开庭时,书记员使用庭审笔录模板时出现笔误,将被告记录成“辜玉仁”。且,出现笔误的地方是法官宣布开庭时,并未涉及案件审理情况,对案件实体无不良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判决,笔录失误处已经修改。我院将以此事为戒,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严把技能关,提高书记员责任意识,在以后的审理中不再出现同样的错误,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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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事件已经不是一起两起...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远远超过黑恶势力定性标准。断水断电断气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怎么狡辩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封门堵路破坏居民私有财产,光是破坏房屋造成无法居住怕就已经不止5万案值了。
当然,即便是证据确凿他们也会百般抵赖。不过前几月现场施工破坏人员被我们堵了个现行,有视频有录音,问他们谁叫来干的:“拆迁办让我们来的”。
拆迁办受雇于谁,武房危改中心。武房危改中心是一个非政府挂牌机构,更非工商注册机构。这只是房管局官员用来逃避党纪国法的一个空壳,通过武房危改中心100%控股一家武房危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职人员不得挂职盈利性商业机构。而这就是他们规避的手段,而这家公司的在职人员均为房管局在职、退职的内部人员。我想大家应该都懂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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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上两位官方人员方便回复回复该案件关于9月7日在派出所签字为“韩玉民”的单据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不?
未签订合同.png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报告显示。9月7日-9月8日当晚受害人是在派出所被保护。并非在派出所进行拆迁办公。那么上面几个与“韩安民、李泽树”从法律角度来说八竿子扯不上关系的证据怎么立出了一个“合同纠纷案”?我相信这个恐怕不是笔误了吧。
如果我们老百姓将持一个如此有重大、明显错误的材料递交法院要求立案是否也可行?

发表于 2019-12-28 2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一样,群众路坼迁涉黑涉恶,老子就是不服,奉陪到底

发表于 2019-12-28 2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慕校烃 发表于 2019-12-28 23:35
我也一样,群众路坼迁涉黑涉恶,老子就是不服,奉陪到底

加油

发表于 2020-1-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件:2017年9月23日下午15时许,群众辜玉仁来派出所报案称其于9月22日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其群众路2号的家中和一群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进行拆迁协商的过程中,被拆迁办工作人员殴打后被迫签了拆迁合同。之后才来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对事情的了解制作笔录和登记完成后,因该人长期高血压,其在民警的建议下去医院就诊,待其恢复后再协商处理。

黑恶势力暴力犯罪协商处理?是警方不懂法还是我不懂法???!!!无耻!!!!

发表于 2020-11-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警方长期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将对由此引发的重大暴力案件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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