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七个七十至八十岁的老头。21年前的98年,用我们徽弱的结余共同投资转让了当时宜宾县普安乡(后设普安镇)的一个行将倒闭的乡镇企业即清溪沟煤矿的土地场地使用权。在我仙完清交钱手续后,当时的乡政府就应同时把该煤矿的土地使用证交给我们。但因其中一地十亩的士地证由当时的乡政府用于向农行贷款十万,因本利一直未还,该土地证一直在农行抵押中。但当时的乡政府白纸黑字鲜章承诺,一年内保证将十亩土地的证书交给我们。一年,两年,三年,十年,二十一年过去了,三届中央政府换届,四届地方政府改制,普安乡改普安镇,普安镇又划归叙州区赵场亍道办事处,,,乡长,镇长,书记,付书记换了一届又一届,承诺给土地证的白纸黑字条写了一张又一张。二十一年,我们平均一月两三次共数百次上访,讨要应给我们的土地证。可一届又一届的普安乡,镇,直至现在的赵场亍道办事处,仍然一拖再拖,至今仍然不见效果。其因是,原普安乡政府将十亩土地的土地证贷款十万本利未还,银行不给土地证。我们二十一年数百次上访,乡,镇,赵场亍道办事处好话说尽,但就是交不出土地证。让我们无法扩展,无法合作经营,为此造成二十一年的损失不少于两三百万。在走头无路之下,我们上书宜宾市委,市府,上级将我们的诉求已转新合并的赵场亍道办事处,他们收到市委,市府转发的函件后,一是不予授理,叫我们走司法路径,告他们不作为。但打官司,又得数万元律师,诉讼费。对我们来说又不能承受。故多次向所属各级政府反映,至今仍无确切答复。我们曾向现赵场亍道办政府建议,由他们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座谈解决归还应给我们的土地证。若因土地证无法以农行取回,那就按当年与普安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我们二十一年来的上访路费和因没土地证造成合作商索赔等经济损失5O余元。故发贴上书,请求相关政府尽快解决,因为我们的余生不多了,七个老人中,已一人去世,剩下六人已七八十岁,别无所求,只求相关政府职能尽早安排我们坐谈,寻求解决之路。如若不然,我们六人将到相关政府办公区静等处理。诉求人:胡德培,电话18783189660,李开銮,何松林,李淑琴,王忠裕,李群,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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