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6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 《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方案》要求,今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方案》明确,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方案》明确的产销平衡总体要求为: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东南沿海地区(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西南、西北等地区(内蒙古、山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其中,优化主产区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区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实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
《方案》要求,督促各地抓紧落实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
《方案》指出,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在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方面,《方案》明确,督促各地继续抓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动物防疫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修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及时兑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成为常态。此外,《方案》要求加大非洲猪瘟疫苗科研攻关力度。
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参照成立恢复生猪生产部门协调机构,强化进展情况跟踪,按月调度政策落实和生猪生产情况,对标对表抓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坚决完成恢复生产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工作开展督查。
记者12月6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 《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方案》要求,今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方案》明确,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方案》明确的产销平衡总体要求为: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东南沿海地区(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西南、西北等地区(内蒙古、山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其中,优化主产区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区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实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
《方案》要求,督促各地抓紧落实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
《方案》指出,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在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方面,《方案》明确,督促各地继续抓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动物防疫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修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及时兑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成为常态。此外,《方案》要求加大非洲猪瘟疫苗科研攻关力度。
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参照成立恢复生猪生产部门协调机构,强化进展情况跟踪,按月调度政策落实和生猪生产情况,对标对表抓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坚决完成恢复生产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工作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