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西华街道办事处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分属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类,而《四川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项目进行了列明,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而《四川省定价目录》中未将小区车位销售价格列入其中,故该小区车位的售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华侨城地产公司根据市场规律制定小区车位的售价,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经了解,目前该小区车位有两种形式:1、人防车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华侨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选择对人防车位选择不对外出售。2、华侨城公司拥有产权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时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的规定。因此华侨城公司对原岸小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且所有权属于华侨城公司的车位有权选择出售或出租。无论以何种方式处分车位的使用权、所有权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西华街道及相关部门协调,小区业主同意选5位代表于12月5日与开发商、物业进行协商。如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向业主代表反映,由业主代表于12月5日一同提出协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2月4日9:31点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西华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87595231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经沟通,停车方案暂缓。
以上情况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请公司及时告知业主。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科:87595027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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