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只能减刑,还应追究犬主过失致人死亡刑责。
当玲玲独自走在上学路上时,两只恶犬突然蹿了出来,其中一只黑色恶犬咬住了玲玲的脖子,玲玲试图挣扎却无法摆脱,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听到这一消息的玲玲姐姐急忙赶来,搬起石头投向恶犬企图吓走恶犬,但没有成功,只好跑回家中求助父母。玲玲父母赶到现场并赶走恶犬,立即将玲玲送往医院,然而玲玲却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两只狗都是大型犬,扑上去咬住了孩子的脖子,脖子几乎被咬断了,头部也有伤,太惨了。”
事实上,恶狗咬人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2017年5月11日,家住遵义绥阳旺草的3岁男孩豪豪在家门口玩耍时,脸部被狗咬得面目全非,事后孩子伤口上缝了200多针;2018年8月18日晚,在贵阳市沙冲路朝阳村陈庄坝,发生了一起大型犬连咬数人的事件,3个小孩和一个大人被咬伤;2018年9月5日,一六岁男童在家附近被黄色土狗咬伤,离接种第4针狂犬疫苗还差两天时,突发狂犬病,在被咬后的第13天不幸离世……
这些仅是媒体报道的冰山一角,严重威胁着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2017年全国狂犬病发病数516人,死亡502人,被狗咬伤的就不计其数。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纵狗伤人,依法必须负法律责任。但事实上,纵狗咬死人的,并未追究刑事责任,大多以赔钱了事。我国的司法非常奇葩,狗咬死人赔钱就行,毒狗却要追究刑事,被网友戏指“人不如狗”,“狗命贵过人命”。
对于毒狗行为,法律认定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如果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犯罪,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但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不文明养狗早就追究刑责。2014年重新修订的英国《危险犬类法案》,法案强调狗主人对狗的看护责任。恶犬伤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刑罚5年的有期徒刑;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可能面临最高14年的牢狱之灾。
在美国,所有的州都通过了各自的《恶犬法案》,明确提出对伤人的恶犬及其主人要严厉处罚,处罚到可以倾家荡产,狗主人不仅要承担罚金,甚至可入狱。只有中国的法律,人狗颠倒,护狗不护人,狗命狠狠地保护,人命可以随意伤害。
被狗咬死咬伤了,主人大不了赔钱了事。毒狗之后,立马被判刑三年,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判决,如何能体现对人命的尊重?
纵狗咬死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加重纵狗的成本与代价,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才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毕竟,人命贵过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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