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在一七年我们队开社员大会修了一条土胚路,占用了各家各户的耕地,也占用了本队公有的土地,由于是本队修路,占用了土地都没有补偿,开会是说按人头分摊费用,后由于资金大,超出了预期,临近的群众不愿出资,最后由较远自行负担修路费用,但占地还是各家各户的,就因为这样,今年我拉货的车遭到了阻拦,调解的时候我们村书记说这条土胚路不属于我们队集体的公益,也不属于哪家私有,张律师,我想请教一下你,这条土胚路是本队的集体公益,还是私有,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为依据,张律师,我只是一个农民,对法律条款不懂,觉得好无助,请帮帮我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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