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腹痛于2019年11月9日(周六)就诊贵院妇科诊室,当时根据本人症状描述,医生初判为卵巢破裂,就开了B超辅助进一步诊断。下午拿到B超报告结果显示为盆腔炎,其它正常。 支付药品费用的时候,我留意到还有一项开的检查费229元,点击详情查阅,显示的是药品,但还是完成支付领取了该药品“佛罗肽抗菌洗液”(非药剂科药房窗口领取)。 喷出来一股化学剂香味。 一查,该洗液为(苏)卫消证字(2012)第0050号,并不是药品批准文号,也就说“佛罗肽抗菌洗液”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用于治疗。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云南七草”(卫消证字(2012)第0007号)事件,当时就科普过类似消字号消毒洗液,不但不能预防妇科炎症,反而破坏阴道自身的天然防御与酸碱平衡,引起的阴道菌群失调,而出现炎症的女性,更不应使用这种产品,需要去医院确认致病菌类型,再使用“国药准字号”的针对性药物进行有的放矢的治疗。 我记得以前生完孩子和复检的时候,几次医生都是开的“妇肤康喷雾剂”,“国药准字”,一大瓶也就七十几块钱。 细思极恐,患病却不敢信任医生,也心痛! 请问医院,你作为三甲医院,对医生这种行为放任不管,默许作为的原因是什么,难道售药背后有你们的暴利产业链? 请问这位医生,你同样作为女士,我把这喷剂给你喷一个月你喷不喷? 你这样来以践踏患者健康来谋取利益,良心不会痛吗? 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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