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视界视听”网友:
您于2019年11月12日21时47分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布的“请问巴中电力局领导,化成镇居民用电每月只有50度电,为什么?”一贴,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国网四川巴中市巴州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由于您未提供具体详细地址与用电户号,只提到“化成镇”,无法做到有针对性的查找,通过系统对化成供电所所管辖的梓橦庙乡、柳岗乡、南阳乡、寺岭乡、化成镇、凌云乡、石门乡、金光乡共计2.0168万用电客户的查询,未发现您所说的“每月每户只有50度电”以及“超过50度电后的电费价格急剧拉升”的情况,不知您的信息来息何处?
电价政策是由省级发改委制定,供电企业是按照发改委制定的标准执行的。巴中的电价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一)居民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下部分,用电价格为0.5224元/度;(二)居民月用电量在 181度至280度部分, 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1元,用电价格为0.6224元/度;(三)居民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用电价格为0.8224元/度”的规定执行的(见下图: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文件)。不知是您自己家里出现您所说的情况?还是整个化成镇的居民用电都是执行的您所说的情况?但我们通过核查,未发现您所说的情况。
如您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先查您每月缴纳电费的发票,发票上有电价,带上发票到国网化成供电所查证(化成供电所24小时服务电话:0827-5830351)。
再次感谢您对国网四川巴中市巴州供电公司工作的监督,如有用电需要,欢迎您以及广大电力客户下载“掌上电力”报修、查询、业务办理。
此复!
国网四川省电力电力公司巴中市巴州供电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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